#人民网大V黄晨灏 中国行#农民工讨薪入刑,调研: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周蓬安一篇“农民工讨薪频被打是社会之耻”让我惊醒!农民工对中国经济建设的贡献,有目共睹。哪一座城市、哪一条公路没有他们的身影和贡献呢?
春节即将临近,农民工讨薪问题又摆上议事日程。我们知道,农民工工资在建设工程造价里不到0.1%,讨薪难是人为还是其他原因呢?我认为,是前者。如何才能使农民工工资不再成为度过“春节”难题?我想,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司法问题——直接将恶意欠薪者入刑,可以吗?
原文:1月13日,澎湃新闻网一篇题为《四川农民工贵州讨薪被数十"白手套男"持刀棍追砍》的文章报道,2016年10月25日,夏仁春和几十名工友到安顺东联国际名车广场售楼部讨要未能结清的工资,遭到约20个带着白手套,手拿砍刀、棍棒的男子追砍。共有7人受伤,其中4人伤势严重必须留院治疗。项目施工方负责人林巧头部被棍棒打伤,左腿遭砍,神经被砍断,极有可能留下残疾。原来开发商尚欠他们约3000万元工程款,尚有500万元农民工工资未能结清。
中国人有一个传统,那就是“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也正是这个原因,每年“春节”前夕,农民工“讨薪”的新闻总是不断充斥网络,然后总是政府出面,替处于弱势的无辜农民工主持公道,部分“讨薪案”也因此得以解决。
但这种借助政府“一事一议”的解决方式终究不是个办法。而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到底有多严重?笔者在《山东仅政府欠工程款就千亿,全国呢?》中曾表达了自己的担心。在该文中,笔者还提到自己对农民工“讨薪”的持续关注:非常不好意思,偏偏笔者“好记性”。记得2007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我国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基本解决。大部分省份已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重心已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
近年来农民工“讨薪”悲喜剧是频繁上演,也不知道已转任国家外国专家局党组成员、国家外国专家局副局长的尹成基先生是否为此“脸红”过?网络时代帮助大家记事,能随时翻出当时的新闻做证据,新闻发言人不好当吧?
令笔者极不愿意看到的是,今年农民工“讨薪”事件出现了极为不好的苗头,由年初四川省阆中市公判“讨薪”农民工开始,年底“讨薪”农民工挨打事件更是频繁发生。
仅近三天为例。1月11日,澎湃新闻网发布的《农民工河北讨薪手脚遭打断警方:开发商13人涉案》一文介绍,因为合伙承包的定州市东明家具城商业楼项目885.9万元工程款被拖欠,去年10月22日,重庆涪陵籍农民工赵家友带工人讨要工程尾款时遭追打,赵家友的腿被开发商定州市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打骨折。
1月12日,澎湃新闻网发布的《江西农民工河南讨薪 “一家八口顶梁柱”被打断肋骨》一文报道,2016年10月2日,丁飞龙和工友在河南省焦作市下辖的县级市孟州讨薪时,这位“一家八口的顶梁柱”被打断肋骨,警方当月28日的鉴定结果显示,构成轻伤。
在这三天报道的三起农民工“讨薪被打”案件中,有的处理得较为及时,也较为妥当,但也有的却仍有警方包庇、放纵之嫌。比如“农民工河北讨薪”一案就处理得比较到位,警方已对7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6名工作人员被网上追逃。同时,公安机关已经向定州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了解除丰源地产公司总经理、定州市人大代表冉庆军人大代表资格申请报告,只是目前未获回复。
但“四川农民工贵州讨薪”一案,警方的处理手法却令人不解。这些拿着砍刀、棍棒追砍“讨薪”农民工的作案者,已造成“极有可能留下残疾”的后果,明显涉嫌犯罪,理应悉数缉拿归案。可事发两个多月后,却仅见警方“已就此事成立调查组”这么简单的表述,似乎他们连治安处罚条款都用不上,当地警方对打人者如此宽容,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两名嫌犯却被取保候审,可以在家安安稳稳过年了,而受害者却只能回家养伤。这样的结果,任何一个正常的社会恐怕也都难以接受。而在建设和谐社会、朝实现“中国梦”狂奔的今天,如何对待弱势群体,衬托出的是社会的总体良心。
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干着最脏、最累的活,拿着低廉的薪水,却还要通过爬塔吊、爬电线杆、下跪、跳楼、跳河、集体“堵路”甚至自焚等方式来“讨薪”,这不能不说是个悲剧。可如今农民工“讨薪”之路就更为艰辛了,动不动就被打,甚至被打到“极有可能留下残疾”的地步,这真的是社会之耻,国家层面上应该尽快拿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硬性规定来,当地政府更不该冷漠,必须严惩打人者,还被欠薪的农民工一个公道。(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来源:儒家经济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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