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峥嵘教授发微博——“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期待广大博友为寻找被拐儿童提供线索。民众对此冠以“微博打拐”,很多人热情参与其中。截至目前,该微博粉丝已超过21万人,网友街拍上传各地乞讨儿童照片数以千计。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我不是围观者,我曾经是一名热情投入的志愿者。前几天,我与活动组织者取得联系,表示十分乐意献微薄之力。经过交流,我成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志愿者,参与管理新浪微博“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志愿者”账户,负责处理回复网友、媒体、公安等各方面的反馈信息。虽然工作量很大、需要回复的信息让人应接不暇,虽然忙到凌晨3点才睡,可是我乐此不疲,因为助人为乐为快乐之本,我也不觉得有多崇高,只是凭着本能、觉得有意义就去做而已。
在参与的过程中,我的观念渐渐发生了转变,从最初的鼎力支持变成了现在的带着隐忧的反对。我在思考一个问题:“网友拍摄乞讨儿童传到网上,带给乞讨儿童的是爱还是伤害?是爱多一些,还是伤害更多一些?”
公安部发言人说,经查证,上传到网上的乞讨儿童,大多数是由父母带到城市乞讨谋生的,只有一部分是遭到人贩子拐卖。不容置疑,十万火急,如果是被人贩子拐卖强迫乞讨的孩子,网友对他们拍照、发微博,有利于公安部门解救,有利于孩子早日获得自由。孩子如果获救回到父母身边,获救儿童得到的是大爱无疆,网友做的事情功德无量。这时候,“侵犯隐私”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与摆脱人贩子控制与家人团聚相比,这点伤害微不足道。为了救人,为了让被拐儿童摆脱悲惨命运,网友管不了那么多,有什么比救人更重要!如果有人对这些被拐卖被虐待被强迫乞讨的可怜孩子,谈什么“网友拍照片侵犯隐私”,那不是伪善就是脑子短路,站着说话不腰疼。
网友拍乞儿,是爱还是伤害?对被拐的孩子当然是爱,可是对被父母带到城里乞讨的孩子,网友拍照、发微博,孩子们得到的伤害远远大于爱。人要脸树要皮,廉耻之心人皆有之,社会上很多人对乞丐就算不嗤之以鼻,也是抱以冷眼,乞丐绝不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你想想看,光天化日之下,磕头下跪抱大腿、衣衫褴褛披头散发,孩子乞讨的惨状、可怜样被传到网上,网络的传播铺天盖地,让孩子以后怎么做人?怎么面对周围人的冷眼?如果孩子还上学,开学后回到学校,因为看到网上的照片,老师和同学会歧视他、孤立他,他会成为班级里的笑柄被指指点点,永远抬不起头来做人。他会从此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成为自卑孤独、性格扭曲、对社会怀有恐惧或报复心理的问题孩子,乞丐的名声会背负他一生一世。如果照片是你发的,你于心何忍?你说,网友拍照片,他得到的是爱还是伤害?
不管孩子的父母是好吃懒做,还是贫困潦倒,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因为大人的行为受到伤害。孩子和父母背井离乡去城市乞讨,已经放下最后一点点尊严,已经受到极大的心灵伤害,网友拍照、发微博岂不是让孩子的伤害雪上加霜!有人说,都已经下跪磕头了,还要什么脸面?此言差矣!放弃尊严、磕头乞讨对孩子的身心伤害只是一时,而网友拍照发微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却是一生一世;在街上做乞丐对孩子的羞辱范围只是一个或几个城市,把他做乞丐的照片公之于众,羞辱的范围则是网络所能达到的任何地方,永远挥之不去。
网友们,我知道你们拍照片、发微博的时候,没有想到这么复杂,只是本着一颗无私的爱心助人为乐。对你们的爱心,全社会都欢迎,我表示尊敬,可是请不要让你的爱心变成伤害!救救孩子,但不要羞辱孩子!你想想,当他们慢慢长大,如果没有网上的照片,城市乞讨的经历会逐渐淡忘。可是,因为你发的照片,这些孩子会一辈子被人指指点点、永远记住他们曾经是叫花子,岂不是好心办坏事!想想吧,想清楚再决定是否举起相机!
因为观点的转变,我对“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志愿者萌生退意,刚好“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今天发了一个声明,说因为我发了一个帖子说“打拐”,特此声明本活动非“打拐”行为并已将“秀才江湖”劝离志愿者团队。关于这个事情,微博的网友回复纷纷表示不解,随便选取两段:
回复@Salina萱萱:无论这个秀才做了什么,我关注这个事儿,就是因为担心很多被拐卖的儿童被控制起来被迫乞讨。如果这件事情被分开成为两个部分,那么我只关注被拐儿童。因为新闻说不少乞讨儿童是自己家长带出来,这不属于我关注的范畴。
鱼肉便饭 回复@冰薄水暖:的确,各媒体之所以这么大力度的报道是对其“打拐”的意义而来。我也是冲着“打拐”而来,如果将“打拐”剥离出这次活动或许意义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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