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一路走高,把板子全部打到房地产商们的身上是值得商榷的,因为我们都知道,房地产商们固然对房价走高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房价高企却绝不仅仅是地产商们的作用,我认为游离在中国房地产行业周围以及背后的资本才是真正不具备任何道德属性的房价推手。
您或许还记得,在2003年以前,中国的房市价格自房改开始的1993年起一直是长期稳步但是极缓慢增长的,北京九十年代房改购得公房不过1300多元的价格,那还是十几年的旧式楼房,2003年上半年新上市的楼房价格二环外三环内也不过是4000余元。但是自2003年下半年起,北京房价开始攀升并且在其后的8年间连年突破20%的涨幅,北京以外的上海、广州、深圳的房价也呈异军突起的上升事态。
究其原因,我分析为以下几点主要原因:1、放开房地产专业管制制度致使大量非传统房地产开发企业携带大量资金进入房地产开发行业(其中以私营资本为甚);2、放开境外购房政策致使大量国内外游猎资本进入房市进行炒作;3、放开异地购房政策导致国内大量生产、发展、消费等领域资本进入房市体系;4、放开房地产企业入(股)市以及允许上市企业进入房地产行业导致原本以社会建设为己任的传统房地产行业向牟利性行业转变。
我们知道,资本,以谋取利益为天职,我们姑且不讨论资本的属性,但是我们应当讨论的是住宅是否具有特殊属性,是否承担着稳定社会和稳定经济的特殊作用,我们可以简称其为房地产行业的责任(其实不仅是房地产行业有其社会责任,任何一个行业都应当有其社会责任:乳制品行业、食品行业、化妆品行业、电器行业、公务员行业……)。但是当资本过多的介入生产及流通领域后,资本的牟利天性使得任意一个行业都与其社会责任的另一个方面发生激烈的冲突,最终导致资本的牟利性获得胜利,社会责任被放到了一边。这就是我们曾经一度倡导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当公平处于兼顾的地位时,往往就是被忽略的时候。当效率产生的时候,资本推动着效率一心向钱,公平被暂时的忘却了,当效率不那么充分的时候,资本想到的只是是否撤离的时机,又哪里有精力去兼顾公平呢?
历史告诉我们,当我们无法驾驭资本自由的泛滥于国内经济各个领域时(尤其是外来资本和流动资本),我们可以采用有限计划的手段为资本划定一个范围——那就是不能干扰民众的生存——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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