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新峰
低俗广告充斥媒体,已经到了令人难以容忍,甚至是忍无可忍的地步。想看影视剧,广告当中插播电视剧;想看一档栏目,半路插播电视广告,虽然有选择权,但是,回头看看,都是半拉子工程,没有几个能够看到真正需要看的东西。
看看我们各电视台,有多少电视台没有虚假广告?有如当年的天桥把式,那些卖大力丸的、那些声嘶力竭的托、那些装神弄鬼的看似一本正经的“砖家”、那些连起码道德都不顾的见钱眼开者、那些敢于将自己的贼窝电话号码地址都公开的大胆的骗子们,丑态百出,令人作呕,面对面、明大明地欺骗消费者、误导消费者、坑害消费者!
可以说,目前,媒体上的电视广告已经严重扰乱了人们观看影视的心情。这种低俗的,虚假的、乃至扰民的广告急需要进行必要的整顿,给公众一个能够安心欣赏电视节目等的权力。一些广告已经成为人们的公愤,成为了影响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害群之马、粘锅之蝇,严重扭曲了社会正常的风气导向。每当烦人的广告搅了兴致,人们都会不由自主地诅咒几句,激愤之余,要求全面禁止也在情理之中,然而,如果由此说要全面禁止广告,这不仅不现实,而且,根本就没有什么必要。这是因为,人们反感的不是广告,而是低俗广告,是公然的骗人虚假广告,是影响人们正常娱乐生活的广告,人家本本分分的广告并没有惹你什么,岂能干出连洗澡水带孩子一起倒出去的蠢事?所以,禁播的是虚假低俗的广告,是扰民的广告,而不是正常的广告。
广告已经存在上千年,不可能因为禁播就销声匿迹,也不可能一纸公文就能够消灭掉。面对来势汹汹的广告,面对严重侵害观众利益的广告,面对一些地方铺天盖地的虚假广告,解决的办法不是下文件全部禁止,代表委员也不应该提出这样的意见,而是需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者正确对待,是要求相关失职渎职者自动请辞承担相关责任。连公开的虚假广告都治理不了,还指望什么全面禁止,岂不是杞人忧天之举!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