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V黄晨灏 中国行#最近,贵州省委政府发文禁止在公务活动中饮酒,无疑给中国酒类市场一记重拳。
从古至今,中华民族子孙们认为,无酒不成席,无酒不能祭拜祖先与天地。酒歌不断,腐败不断。所以,古人总结“酒能乱性,也能误国”。中国国酒、军酒主要产地贵州率先垂范发布禁酒令,这是一个历史性创举。他的意义在于,影响中国社会酒文化发展,敦促其酒文化自动断代,减少社会腐败,推动国家名优产品价格亲民,使“一带一路”带回的经济红利回馈百姓。
记得,北宋苏轼在《水调歌头》描述,“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很有教唆,引诱子孙暴饮暴食的嫌疑。其实,酒驾罪就给予古人苏轼当头一闷棒,酒驾犯法,要坐牢!
我想,贵州禁酒令对中国现代社会的震撼,不仅限于酒,而是践行2030健康中国“长命百岁”中国梦。他对于接下来将要启动的智能型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有着不可估量的前瞻性意义。
原文摘要: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
根据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此外,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同时,省属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对违反本规定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执行本规定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或者因发生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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