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薛艳丽)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做客中国青年网联合今日头条举办的线上“2023代表委员面对面”微访谈活动,和大家分享今年两会带来的提案。
以下为访谈实录:
中国青年网:作为法律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您今年的建议将主要关注哪些问题呢?
彭静:本次已定稿拟提交的提案目前共11篇,主要集中在司法与民生等领域,包括提高养老服务待遇、推动青年志愿力量精准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运营体系、加强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加速生态法治协同等议题。
中国青年网:文物保护在我国文化建设领域是重中之重,近年来也面临不少新挑战。您提议加强文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现阶段我国法律对文物公益诉讼有哪些规定?您认为具体应该如何加强诉讼保护?
彭静: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当中,《**************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87条有简单规定文物保护属于公益诉讼类。但在包括《文物保护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环境保护法》在内的其他法律中,均未规定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是否属于公益诉讼范畴。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文物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仍不依法履职的,检察机关可以起诉。
具体来讲,我认为现在面临的问题,第一是目前实践中的公益诉讼检察大多是针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关注不够;第二是公益诉讼的文物保护对象和范围有限;第三是文物保护的履职主体到底是谁还没有明确说明。为此,我建议未来立法中增加规定检察机关就文物保护的公益诉权,为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提供法律依据。除此之外,也要建立预防性公益诉讼制度助力文物保护,文物资源是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一经破坏难以恢复,事前防范比事后救济更有价值,可以参考环境公益诉讼相关条例,再结合文物自身特性进行法律的制定与完善。最后就是借助检察建议,督促文物领域的职能机关加强综合性执法,全面履职的状态下联合各方共同破解文物保护难题。
中国青年网:随着我国老年人口规模的扩大,对养老保险体系提出了严峻考验。您建议优化“三支柱”养老金体系,此体系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应该如何完善?
彭静:我国养老体系现阶段的实施标准是以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第二支柱的年金为补充,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方始试点实施。但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内部仍旧存在结构不均衡等问题,比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差异大、养老金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等。此外,年金制度覆盖率也较低,个人养老金制度激励也存在一定的不完善,缺乏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税收规则,个人养老金的领取规则也不够灵活。且统一的养老金账户尚未建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一二支柱养老金账户之间信息不够联通。
关于完善体系方面,我认为首先应加强巩固第一支柱养老保险的基础地位,保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基本稳定,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制度;第二则是要扩大第二支柱养老金的覆盖率,通过建立企业年金激励机制,将第二支柱剩余的税收优惠额度转移到第三支柱,允许企业员工在离职后将年金转移到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第三,完善税收优惠制度,提高缴费额度上限,建立个人养老金的应急支出机制,当发生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等情形时,可在提前领取养老金后账户资金继续积累;最后,建立统一的养老金账户,将一二支柱养老金的账户信息汇总到个人养老金账户中,便于查询管理,同时强化信息平台建设,为广大老年人群体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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