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报告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角度阐述了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发展方向,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安宁市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养老服务发展方针、政策,实施四个工程,不断推动养老服务综合发展,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累计建成托养型养老机构14家,其中,公办福利机构5家,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家,公立医院兴办养老机构1家,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6家,各养老机构共设置床位2248张,千名老人床位40张,收费标准从每月1800-11000元/人不等,满足社会不同收入老年人机构养老需求。二是累计建成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单位57家,其中,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40家,老年幸福食堂17家,覆盖50%以上的村社区。2023年,安宁市将继续实施老年幸福工程,计划新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家,老年幸福食堂10家,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村社区覆盖率,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一)实施老年福利工程,改善老人生活服务。印发《安宁市老年人生活补助最低发放标准实施意见》,在认真落实上级按月发放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的基础上,把常住户籍60至7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纳入补助范围,给予每人每月80元生活补助。发放标准分别为:60-79周岁,每人每月8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2022年,安宁市共发放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最低生活补助3302.83万元,有效改善老人生活质量。
(二)实施老年助餐工程,推进老年人用餐服务。印发《安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对提供助餐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采取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按照实际用餐老年人数给予服务机构每人、每月200元的服务补助经费,其中,城乡低收入老年人再增加每月200元的补助。安宁市各居家养老服务单位食堂收费标准从每餐3-8元/人不等,用餐标准按照不低于两荤两素一汤执行,月均用餐老人达8000余人,有效满足老人用餐需求。
(三)实施老年智慧工程,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投资370万元,推进安宁市互联网+智慧养老系统平台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数据融汇、资金监管、智慧地图、政策展示、机构管理、上门服务、智慧助餐、补贴认证等多个方面。有效解决资金监管难、机构管理难、老人上门服务难的问题。
(四)实施老年照护工程,推动居家上门服务。为全市400户失能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配置护理床、电动轮椅、安装扶手等;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失能老人开展每月不低于8小时,不超过400元的居家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助餐、助洁、助浴、护理等多方面,自2022年6月份开展上门服务以来,共签约上门服务老人256人,服务1200余人次有效解决了居家困难失能老人无人照护难题;依托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253位失能困难老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解决失能困难老人吃饭、巡防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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