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水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支持丽水市电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浙江省内首个出台的支持电力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性文件,《意见》对于支撑丽水实现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能源安全新战略和新型电力系统在丽水落地实践,着力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丽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速,能源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电力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意见》涵盖新能源开发、电网规划、项目审批、电网建设、电力保供、营商环境、数字能源等内容,从“深化源网荷储协同、强化规划管理、高效推进电网建设、提升获得电力水平、聚力安全保供”五方面提出19项具体意见,全面厘清了以往缺乏文件支撑、难以推进的事项,为电力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政策依据和机制保障,有力支撑今后丽水市新型能源体系构建与保供稳价工作开展。
《意见》还明确,要有效提升丽水市电力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明确到2027年,基本建成“双碳”目标下以新型电力系统为核心载体的能源互联网,形成1000千伏“核心枢纽”、500千伏“东西互济”、220千伏“可靠双环”、各电压等级协调发展的坚强智慧生态电网,源网荷储高效协同互动,城乡配电自动化全面覆盖,配电网接纳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储能等多元化负荷能力大幅增强。
据悉,下一步,丽水市将加快落实《意见》相关要求,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系列部署,加快推进丽水电力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强劲支撑。(徐小骏、洪瑜阳、陈搏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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