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绍兴9月7日电 (张丽玮)推进“全域数字法院”首先要明确改革的目的是什么?今天,“良法善治”网络主题宣传活动来到绍兴,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座谈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新璋就浙江全面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过程中的做法和成效进行了详细介绍。
早在2003年,浙江便打响了“数字浙江”的发令枪。近年来,浙江法院依托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推出了“不动产司法处置”“挣钱财产执行”“涉众案款发放”等一批“一件事”子场景应用,是浙江具有鲜明辨识度的标志性数字法治改革成果。
“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是要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决兑现‘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的庄严承诺。”魏新璋认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当事人办事便捷、得实惠,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是浙江法院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的出发点和着力点。
另一方面,还要推动执行质效和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以往,执行人员以传统手段线下办案,“登门临柜”查人找物,多头跑、来回跑,效率低,经常遇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隐匿财产、规避执行、不协助执行等问题,严重影响执行工作质效。例如,以前,碰到不动产需要司法处置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经常“跑断腿”,要对接水务集团、燃气公司等10余个部门单位,一个案件办结往往需历时20个工作日。
“浙江省每年不动产处置案件数量在10万件左右,一个案件需要2个工作人员跟进,需要耗费的劳力和精力是很大的。”魏新璋介绍,自浙江推出“不动产司法处置”子场景以来,拍卖用时减少40%,买受人平均办证用时由原来20天缩短至2天,最短用时1小时。
杭州中院涉众案款发放平台“一键操作”,一天就向“龙炎诈骗案”中遍布全国的17万名当事人发放案款17亿元,无一差错;湖州法院试点的打击拒执犯罪“一件事”改革子场景,公安机关的立案反馈平均用时从改革前的近30天降至5个工作日;台州黄岩法院试点的“执行办案辅助事务集约”子场景,执行办案从“一人包案到底”转变为“数人同时办一案”,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36.6天……浙江法系统院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办案效率。
据悉,在推进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中,浙江法院系统梳理执行办案全流程的多跨协同事项和数据,并从浙江省大数据局提供的3万余条数据条目中逐条整理出涉60多个省级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的160项多跨数据或事项,打通了法院和各部门间的政务数据交换通路,将原来分散在不同部门、相互“断点”的“多件事”“一网通办”,推动执行事项标准化、协同业务数字化和流程优化再造,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
魏新璋介绍,下一步,浙江法院将打通由执行业务场景的点上具体问题有效解决向“切实解决执行难”面上共性问题闭环管控的转化通道,推动实现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由单部门“经验决策”向全社会“大数据决策”的转变,提升执行工作在服务党政决策、规范行业监管、加强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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