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今年以来,丽水市蹄疾步稳推进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试点。11月29日,丽水市政府还与浙江省民政厅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浙丽长寿·山区颐养”行动合作备忘录》。
近年来,丽水市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工作,将养老服务业发展作为民生领域的“一号工程”,搭建形成市、县、乡三级养老服务组织管理机构。丽水市在浙江省率先成立“浙里康养(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浙里康养”、中国长寿之乡联盟、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系统性谋划养老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启动建立长寿之乡建设标准体系,以把丽水建设成为“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幸福宜居之城”“健康养生产业新高地”“中国最美的长寿之乡样板”为目标,积极推进“秀山丽水”标准、高品质生活环境标准、健康促进标准、康养产业标准、敬老孝亲社会行为规范和创新性政策机制标准等6大类77项标准建设。
此外,丽水市还编制印发《丽水市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丽水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发展规划》《丽水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丽水市老龄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等规划方案,累计形成综合引领、社会参与、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医养结合等多层面养老扶持政策文件30余项。围绕老年人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丽水市研究制定《丽水市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重点任务清单》。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丽水市通过制定发布市级地方标准《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技术规范》《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南》,填补了国内空白。
截至目前,丽水全市基本建成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842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77个,机构养老床位1.93万张,探索形成老年爱心驿站、“兼职保姆+好邻居帮帮团+照料中心”、家庭式小型养老院等山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丽水还在浙江省首先建立养老服务领域职称评定制度,并纳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管理,职业化为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比例100%。
利用“流动爱心餐车”,解决山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失能、空巢、独居等特殊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开启“流动供销致富车”,解决山区老人购物难、办事难和农业生产难、销售难等问题;建立长寿之乡绿色发展区域合作联盟,开展中国长寿之乡特色服务业示范城市、康养示范基地、养生名优产品等系列品牌认定活动……丽水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丽水市聚焦革命老区和山区养老,突出丽水辨识度,创新发展养老体制机制、适老环境、场景应用、康养品牌,将为“浙里康养”、中国长寿之乡联盟、全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试点建设贡献出更多“丽水经验”。(叶浩博、马飞平、潘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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