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新形势下农村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道路,明确了奋进目标。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基层党建强,我们党就更有力量,党的事业就更有保障。新修订的《条例》着重提升组织力,强化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近年来,虽然各级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水平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队伍老化问题严重,村党组织后继乏人,村干部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有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的党员管理不够严格,模范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等等。为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不被动摇、战斗堡垒作用不被削弱,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条例》为准绳,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好、建设强,增强组织优势、组织功能和组织力量。
明确村党组织“为民服务”中心纽带。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坚持支部建在村上,实现对农村各领域全覆盖,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县级备案管理,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使每一个农村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对经济建设工作的领导,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要不断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明确村党支部在村务重大活动中的核心地位。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要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务必强化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切实肩负起党在基层、在农村的全面领导职责,但凡农村的重大事项、问题等,均要先通过村党组织的集体研究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确保党的领导下,支部工作公开、高效,群众内心透明、敞亮。实现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发挥核心作用。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重大任务中发挥作用。贫困村党组织要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既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又在完成任务过程中使自身得到加强,不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
步入新时代,中央修订完善《条例》,意在适应新的要求和实践需要,全面规范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这是中央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广大基层干部中的一员,要不忘初心,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持续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龙泉街道江口社区大学生村官 董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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