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摘自2019年2月7日新华网)
地锁私占停车位、建筑垃圾影响出行、鸽舍扰民、噪音扰民……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群众之事无小事。群众的一件件“小事”,都是构成国家的重要大事。当前,改革开放事业的进一步深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美好前景的实现,都需要充分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人民的社会主体地位,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真正把人民视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依靠力量,把一切发展进步成就的取得归功于人民,才能让人民真正享有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群众的小事就是领导干部的“大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老百姓来说,他们身边每一件琐碎的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就是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问题构成了民生“大网络”,环环相扣,这一件件小事,恰恰就是影响人心向背、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情。事儿虽小,却件件贴近生活,处处体现民心。勿以事“小”而不为。
笔者以为,作为基层干部,对于群众的困难、心酸,不能看在眼里却记不进心里;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坚持不理会、不理解、不处理的工作态度,让群众今天找村长,明天上政府,如此一来民怨越来越深,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调和也就越来越难。
所以我们要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用“群众利益无小事”精神,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真正做到将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在感情上与群众“零距离”,做到真心实意地扑下身子到群众中了解民意、聆听民声。不仅把大事办好,更把小事办牢,把群众身边的问题解决好,不推卸、不拖延,既当好群众“服务员”,又当好致富“引领人”,在群众心中播下信任、扎好根。
办好“小事情”赢得大信任。群众之事看似平凡,实则关乎稳定、和谐,基层干部只有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之处着手,把琐事做好,把小事情做精,把件件小事做到群众的心坎里去,用实实在在的成效才能赢得群众真真切切的口碑。(梅梅)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