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到企业调研,到了饭点,企业负责人留吃饭,是不敢随便答应的,就怕授人以‘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之柄,说不清,也给企业老板们留下不好接触、高高在上的印象。现在,正面清单明确规定,上门服务企业或者开展调研,因工作误餐的,可以参照员工标准在企业食堂就餐。这样的规定,符合实事求是精神,也更人性化了。”(人民网5月20日报道)
良好的政商关系,廉洁的营商环境,对于一个地方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基础。为规范政商交往,各地做出积极探索,如出台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让公职人员干事不再畏手畏脚,有效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但也有个别公职人员不敢担当,对企业的合理诉求不理不睬;或没有抵挡住诱惑,越过红线、底线,出现贪腐问题,以致“谈商色变”“清而不亲”,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藩篱。因此,规范政商交往,营造廉洁营商环境,还得在厘清交往边界基础上,让政、商“各司其职”。
规范政商交往,公职人员要当风向标。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企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这种“帮忙”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不能损了公家肥了自己。面对企业一而再送上门的“红包”“辛苦费”,以及上杆子的吹捧,公职人员要清醒地认识道:企业敬畏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能为了一时蝇头小利,坏了长远的人生“经济账”。只有立住脚,不伸手,摆正自己的位置,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扬起清风正气,方能用自身的“辛苦指数”换来企业的“发展指数”、群众的“幸福指数”。
规范政商交往,企业要当监督仪。企业追求利润,与政府注重公益既有共通之处,也有利益上的矛盾。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围猎有职权的公职人员,让其批条子、指路子,有风险的同时也可能鸡飞蛋打。但你不干,有人干,自己的利益就得不到保障,所以大家才会去捧臭脚丫子,导致政商交往逐渐偏离正轨。对此,企业就要规矩经商,静心推动经济发展,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并对公职人员的“吃拿卡要”行为敢于发声、大胆发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仍心存侥幸试图火中取栗的公职人员不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推动政商交往正常化、规范化。
规范政商交往,执纪者要当助推器。孟子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职人员被企业“拿下”,除了自身精神的薄弱,更在于监督制度的执行者是人,而人性本“恶”。面对政商交往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或诬告陷害行为,执纪者是“酒杯端起来,原则放下去”或不敢撑腰鼓劲,让规矩仅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落在嘴上,违纪者只会日益大胆,给党和国家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制度要形成威慑力,需要担当与问责相配套,既要惩戒反面典型,更要树立正面标杆,促使执纪者做到真正的担当、长久的担当,才能推动各级把规范政商交往,维护廉洁营商环境的担子切实挑起来。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规范政商交往,营造廉洁营商环境,是关系人心向背,构建清廉政府的政治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大家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形成人人参与、多方效力的大格局,让人人共建共享清廉之风,养成以廉为荣之自觉,政商关系才能进入良性轨道,营商环境才能更加廉洁和谐,进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驻泸州市合江县府办纪检监察组 敖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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