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回应了一些公众关注的噪声污染问题,如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广场舞扰民、城市轨道交通运输噪声等。(2021年8月19日《新华网》广场舞扰民、夜间施工噪声……法律将加强对噪声污染治理)
据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订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明确指出,各地应鼓励通过多种方式解决问题,如有的地方用上了广场舞耳麦,舞者能够听到,不会影响其他人。
对噪声污染治理,无疑是对环境的保护,是对群众生活的关爱。噪音不仅影响城市环境,而且影响了人们的休息,甚至于可能影响大人的身体健康。群众举报广场舞扰民也是在情理之中。
但是,习惯于广场舞当中的大妈、大叔能不能接受此项规定,也就是不跳广场舞,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在此前,关于跳广场舞与否争论不休,也给社会安定埋下安全隐患。尽管有人曾经反对、阻止广场舞或者采取不正当手段,广场舞还是此起彼伏。在城市只要有一块空场地,就有大妈、大叔跳广场舞包括交谊舞的身影。诚然,伴舞音乐不绝于耳。
广场舞为何如此兴旺,原因在于,这是一项简单、易学的文化娱乐活动。普及率很广,跳广场舞有利于身心健康。再则说了,在全国还有广场舞大赛这一项活动。
倘若,采取禁止和取消的办法,广场舞的大妈、大叔,岂能善罢甘休。
为此,要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议案,实施好、落实好,各地就要有应对的办法,既能让大叔大妈们,能尽心地跳好广场舞,达到锻炼身体的效果,又要拿出具体有效办法,治理好噪音,让我们的生活环境更好。切不可,按倒葫芦又起瓢。办法总比困难多。
因此,唯有让广场舞不扰民,才是真的好!善举良策,宜疏不宜堵。(中国网络媒体著名时事政治评论家 沈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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