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按照这个标准,微信、淘宝、抖音、支付宝等APP将按照超级平台管理。其中,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不得以合并个人数据为目的诱导、强迫用户登录并使用自身提供的其他服务。(2021年10月29日《经济日报》重磅!微信、淘宝、抖音、支付宝或将迎来“超级监管”)
对此,笔者以为,这个“超级监管”好。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谁都知道,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空间越来越大,使用网络的人越来越多。网络就像一片汪洋大海,浩瀚无边。在网海里“畅游”,享不尽的愉悦。原来网民通过网站传递信息、进行交流,后到发展为QQ、微博乃至微信。而最直接的交流就是微信。微信使用方便,微信便于普及。七八十的岁老人使用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进行交易,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但是却有人,利用这个方便做出不方便的事,给网络添堵,污染了网络环境。比如,现在人们通常使用的微信,有人在微信群中发不良信息。自APP软件问世以后,有人通过这个软件发布广告,尤其是视频广告。单说发广告无可厚非。问题是发广告,不仅有诱导和欺骗行为。像以发红包包括赚钱为诱饵,让不少网友苦不堪言。一旦网友点接了链接,就被粘上了,解脱不掉。不得已关闭手机。原来明文规定,成语答题有利益可获,可就是提现不了。明明是自己搞欺骗行为,却说自己发的软件链接,不捆绑,下载了就有红包。结果下载一个软件不成,接二连三地下载。若要按照其方式提示,不把手机下满软件是不罢休的。
举这个例子,并非说APP软件一无是处。而是要接受监管,发挥APP软件正能量的功能,而不是让APP软件成为垃圾软件。
从这个意义上说,互联网平台对微信、淘宝、抖音、支付宝进行“超级监管”,就是让其在良性的循环轨道上运行,确保网络环境干净、晴朗,让微信、淘宝、抖音、支付宝成为广大网友良师益友,为社会增添和谐之“音符”。(沈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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