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8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专门用于管理和保护引江济淮工程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科学划定了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完善水量调度与用水管理制度,强化了运航管理保障通航安全,并提出了水质保护的具体要求。(2022年3月1日《安徽日报》“一号工程”有了法治“护盾”)
跨流域调水,是引江济淮工程的重要功能。引江济淮,造福桑梓。据了解,引江济淮工程在我省境内输水线路总长587.4公里,受水区涉及沿线13市46县(区、市)。引江济淮工程对于缓解皖北及豫东地区水资源短缺、沟通江淮航运、改善巢湖和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工程供水范围涉及皖豫两省,惠及4131万人,今年将实现试通水通航。
“护盾”,让被定为我省“一号工程”的引江济淮工程有了法律的保障。“护盾”,有利于保障引江济淮工程良性运行,有利于规范工程各方职责,有利于促进工程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护盾”,让引江济淮工程红胜火。之所以说,引江济淮红胜火。其一,引江济淮,与中央的“南水北调”精神相一致,把长江的水引进“北上”,解决缺水地区缺水问题,确保我国的水资源得到充分地利用;其二,有了“护盾”,坚持总量控制、做到统一调度、分级负责,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并统筹农业、工业用水和航运等需求,让引江济淮工程有法可依、依法运行,确保引江济淮工程用水安全;其三,“护盾”,为推动和促进安徽的经济发展,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提供了“动能”。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条例》的实施即“护盾”,依托“引江济淮”工程的水资源发展经济,受益于“引江济淮”工程的城乡居民,在发展经济中“如鱼得水”自由翱翔。正如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所说的:“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与其说“护盾” 是为了保护“一号工程”的引江济淮工程安全运行,不如说是确保推动和促进沿淮地区的城乡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健康的“良方”。
“护盾”,说的是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沈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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