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核心思路或出发点也应该是这两个方面,一是看是否能有效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其二则是能否为企业建立一个友好正向的金融环境。
而在建设友好正向的金融环境层面,还存在了商业银行的风险识别及控制问题,商业银行不愿意贷款给中小民营企业,也的确存在了中小民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及流程不完善,存在联保互保等难以识别的信贷陷阱等问题,这些问题也需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进行有效解决。
重磅政策出台,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
为了优化国内营商环境,激发微观经营主体活力,国家提出了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步伐,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创新激励机制的总体思路。
近几年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具体政策,例如连续减免企业税费负担,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行“证照分离”、“多照合一”改革,压缩企业商标注册周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倡“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措施。
近期,中共中央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金融服务民企18条纲领意见,包括加快民企首发与再融资审核提速,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民企,服务民企作为中小银行发行股票的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险资金股权投资行业范围限制等多项重大政策,政策力度之大,为近年来所罕见。
国家提出的有关总体思路,出台的金融服务民企纲领意见,以及有关为企业减免税费负担,提供便利服务的具体措施,可以说是一次巨大进步,统一了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微观主体活力的方向,切实提高了营商环境的硬件部分,而营商环境的软件部分也得到了较大改善,为民营企业焕发蓬勃生机,实现长效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作者系: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中小企业长、中国产融经济研究院院长、中和正道集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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