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和国际经济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中国社会诚信缺失现象比较严重,契约观念越来越差,产品伪劣、交易欺诈、非法集资、失信跑路等问题时常见诸报端,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这类因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经济和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也让人感到愤怒与不满,这究竟是道德太廉价,还是人心太难测?
信用与契约精神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契约是保证信用的基本形式,按照契约交易,合同诚实履行,这就是市场上基本的守信行为和契约精神。
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契约”一词源于拉丁文,在拉丁文中的原义为交易,其本质是一种契约自由的理念。所谓契约精神是指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而由此派生的契约关系与内在的原则,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信用与契约精神贯穿于生产、交换、消费、分配的各个环节,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在生产环节,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是一种违法失信行为;在交换环节,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合同欺诈、虚假宣传等等,都是有违诚信的行为;在消费领域,预付消费诈骗、不履行售后义务等,都是不讲诚信的行为;至于在分配领域,偷税漏税,拖欠乃至克扣员工工资等,都是违反诚信原则的违法行为。
如果市场上所有的参与者都有契约精神,市场秩序就会井然有序,交易成本就会大大降低,市场就会高效运行。反之,市场就会混乱无序,交易成本就会大大增加,市场的效率更无从谈起。在极度失信的情况下,市场交易难以为继,经济难以运行。
从小农经济到市场经济
在自给自足小农经济时代,生产交易主要是人与自然的博弈,不需要过长的产业链,主要是在血缘与地缘交织在一起的熟人社会上发展起来的,这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关系大有不同。小农经济有家庭内部的经济分工,所以小农经济所导致的诚信更多体现的是一种家庭诚信、家族诚信,即内部诚信,而非社会诚信。在这种商业背景下,生产交换主要靠血缘、地缘或者熟人背书,合约或者契约显得不是那么重要,因为如果失信,在族人或者村庄里面自然无立锥之地,只能远走他乡,而为了做一件不诚信的事情就要放弃自己在族人或熟人中的地位,在农业社会中会给自己带来太多的负面影响和难以承受的成本,不仅是经济上的,而且是精神上的。
(作者周德文系经济学家、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信用管理研究所名誉所长、浙江民营投资企业联合会会长、上海中和正道集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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