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发展,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生产交易逐步向“陌生人社会”转变,没有人情可讲。生产交易模式的转换、制度变迁意味着原有秩序的解构与重构。以往在熟人间生产、交易、借贷的生产生活方式,自然而然地转向以信用为基础、以交换为特点的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基于道德、人情构建的礼俗秩序,也逐步被基于契约而构建的信用法治秩序所取代。
契约精神需要由信用机制保驾护航
当前市场中,有些人利欲熏心,契约观念极为淡薄,舆论会进行“道德沦丧”的谴责,然而道德从来都需要具化的约束机制,否则只能流于形式。
小农经济时代,主要靠熟人背书即可完成交易,契约精神和信用体系似乎是“多余的”,因此自然经济中形成信用体系和资源是无法快速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当熟人交易逐步转变成“陌生人交易”,就算背信弃义也不会在熟人中抬不起头来,也犯不着远走他乡,如果撕毁合约得到的利益远远大于可能受到的惩罚,自然有部分人会放弃契约精神,因此小农经济形成的信用体系难以满足市场经济中交易主体对契约精神的需求。如果只是依靠提倡诚信,并不能根本上解决社会契约精神淡薄的问题,契约精神需要由市场经济相匹配的信用机制保驾护航。
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信用制度构建
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是实现某种功能和特定目标的社会组织乃至整个社会的一系列规范体系。我们都很熟悉的分粥制度在实施前后,七个人的行为简直是天壤之别:七个人住在一起,每天分一大桶粥,但是粥每天都是不够的。开始他们实行的是随机抓阄轮换分粥的人,结果是每个人七天中只有一天是吃得饱的,就是自己掌勺的那天。大家都在埋怨其他人缺德,于是找了一个自称道德高尚的人分粥,便出现寻租和腐败,所有人为了填饱肚子都要去讨好此人,搞得每天都乌烟瘴气。最后,大家想出一个办法: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它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人都得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终于七人恢复了快快乐乐,和和气气的生活,日子越过越好。
从此例中我们不难看出,“掌勺”的人不遵守契约的可能性最大,因为有潜在的利益,如果只是对他进行道德谴责,情况很难改观,而通过分粥制度的调整,能够使“掌勺”的人规规矩矩地履行义务,这就是合理机制的美妙之处。当前市场何尝不是如此呢?要让那些可能违背契约的人规规矩矩地履行责任和义务,就需要构建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机制和制度。
经过四十多年改革开放,我们早已具备市场经济的发展蓝图和具体构架,但现实中,市场经济规则还有有待完善,人们头脑中的市场经济精神也有所不足,其中契约精神就是重要的方面。对此,通过道德谴责和呼吁,可能收效见微,与道德谴责相比,法律与信用机制对社会行为的约束更具刚性。法律通过明确的表述,为人们的行为划定了清晰的界限,清楚地告诉社会成员,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遵守了法律的规范,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违反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付出相应的代价。通过法律机制的架构渗透到经济与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个人或组织的行为起着基本的规范作用。借助法律制度的设计与执行,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之网,让违背契约精神之人寸步难行,市场中包括诚信在内的社会道德水平自然而然就会提升。
增强全民契约观念 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中国在简政放权、发展新经济之际,要不遗余力地完善法制和信用,首先要解决立法不全的问题,不仅要使一些信用缺失的事件有法可依,而且对信用缺失执法必严,唯有如此,经济发展才能朝气蓬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 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并大力倡导契约精神。可见,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法治的灵魂,是法治大国的核心软实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全面部署,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科学指导。“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只有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发挥好法治的经济发展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节器作用,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如期完成。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迫切要求建立健全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契约自由、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发挥法治在稳定预期、激励创新上的重要功能。”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没有契约观念,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建立市场经济的体系不可能成功!
契约精神是商业文明的基础,在法治的形成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只有增强全民契约观念,遵守契约与规则,才能重振社会信用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产权与知识产权,鼓励市场创新,激发市场主体与全社会的活力与动力,使得社会经济进入健康有序的发展。市场只有具有了契约精神,才会建立在信用基础上,提高运行效率,从而建立现代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德文系经济学家、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信用管理研究所名誉所长、浙江民营投资企业联合会会长、上海中和正道集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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