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新28条” 疫情下须加大民营企业扶持力度
2019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完善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等方面推出了28条具体举措。意见发布之后,媒体迅速将其解读为“民企新28条”。《意见》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的长期稳定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提出一系列有分量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劲推动力。
民营企业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主力军。
当大部分的民营企业正在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带来的巨大影响,让很多民营企业面临更大的成本压力。
“民企28条”被称为支持民企改革发展领域的首个中央文件。疫情下须加大民营企业扶持力度,将“民企28条”意见逐条分解到政府相应的各个部门,各部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在政策研究落实方案的基础上,一是出台针对“民企28条”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就可能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二是设立专门机构将所对应问题进行统筹处理和集中解决,以避免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的局面。三是精准实施,让中央精神真正得到贯彻和落实,有效激活民营经济。
要从减轻企业负担着眼,最大幅度地减轻企业的各种负担。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善,有关部门应当研究实践中的难点并督导优惠政策真正落实。金融业要有专项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以及专门为民营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政策需要细化有细则,比如贷款失败如何承担责任,中小企业贷款的风控体系等等,因此需要实行金融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作者:周德文 中国著名经济学家、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师董会智库首席经济学家、国家发改委中国发展50人、国科智库中国经济30人、浙江民营投资企业联合会会长、上海中和正道集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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