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晚间,证监会重磅发声。除了对华晨出具警示函并立案调查以外,证监会将对华晨集团有关债券涉及的中介机构招商证券进行同步核查,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上交所查明,招商证券在承销,并担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人期间,存在未及时履行受托管理人信息披露职责、未有效履行受托管理人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违规行为。
另外,在交易商协会对永煤集团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中介机构的自律调查中也发现,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中原银行等主承销商,以及中诚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涉嫌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11月24日,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对永煤控股的自律调查已基本完成。根据相关要求,协会已将永煤控股涉嫌违法违规的线索,移送到证监会。
“逃废债”若不妥善处置 金融链条将越来越脆弱
对违约个案的处置水平及质量,事关全局性,若“逃废债”成为市场风向,将导致金融市场乃至社会信用环境恶化,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并恶性蔓延,其最终结果是触发金融系统风险。
企业逃废债,大部分是面临债务危机,想尽一切办法转移资产,通过不规范的破产、分立、兼并、合并、承包、租赁、拍卖、出售等方式逃废、悬空银行债务,将贷款企业弄成空壳企业,最终实现“金蝉脱壳”;有的企业还利用多头开户、坐支现金等方式逃避银行监督,拒还银行贷款,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但有些属外部因素引致。比如,企业之间一般会互保,一家企业本来正常经营,但随着地方某家企业出现担保危机,担保圈内所有企业因此所累,这样一家债务危机会产生的圈层连锁反应,最终有可能将当地一些好企业拖垮,如果一些商业银行为保护自家贷款安全,再迅速冻结相关企业账户,就会让本身运行良好的企业现金流枯竭,最终不得不选择逃废债的方式。
对于“逃废债”,当前司法部门和银行不是去追讨,而是冻结为之提供担保的正常企业的资产和账户,结果导致正常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由于失去贷款来源,正常运营的企业有订单都不能接,生产规模日益萎缩。同时,银行贷款的安全性更差。如此恶性循环的后果是:越来越多的小企业希望破产。在此背景下,企业之间、银行之间、银企之间的整个信用环境恶化,金融链条越来越脆弱。
“逃废债”不遏制 中小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将更加严重
企业一旦逃废债不仅直接降低了企业自身信用,而且破坏地区和行业的融资生态。早期的“逃废债”作为“老赖”多为个人或者个别企业,而现在出现了职业化的团队,出现了有组织、有预谋和联盟化的团伙行动,若不遏制,“逃废债”将从根本上击穿了信用体系乃至整个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信用基石。
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逃废债使得银企之间陷入信用危机,而且可以使得这种信用危机在区域中蔓延,一家企业逃废债成功,其他企业就可能效仿,最终恶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让银行不敢、不愿给这个地方的企业放贷。如果“逃废债”屡禁不止,会导致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上升,不断积聚金融风险,增加化解金融风险难度。如不对逃废债现象进行严惩,很有可能会迫使金融机构缩减业务规模,中小民企本来就融资难融资贵,其贷款难的问题越发严重。金融机构贷款坏账将不断增多,致使其在贷款上保持过度谨慎和趋于保守,这不仅会扭曲信贷行为,而且阻碍货币政策的正常传导。
对“逃废债”零容忍 促进金融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
11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会议提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会议指出,近期债券市场违约个案有所增加,是周期性、体制性、行为性因素相互叠加的结果。为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本次金融委会议提出了五个要求,其中一条为要秉持“零容忍”态度,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要依法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恶意转移资产、挪用发行资金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各种“逃废债”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对于金融“零容忍”的定调,多名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对于保护债权人、投资人权益的立场毋庸置疑。
对于“逃废债”,应当将其危害放置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高度来认识,同时也应意识到逃废债对整个金融生态环境带来的不良效应,通过打击逃废债,为企业合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促进金融高质量服务实体经济目的的实现。
(作者系经济学家、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研究员、师董会智库首席经济学家、国家发改委中国发展50人、中和正道集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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