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作为进入新发展阶段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的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之一。
如何正确看待共同富裕?哪些认识误区值得警惕?如何应对实现共同富裕的挑战?本期“团结访谈”特邀著名经济学家、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特约研究员周德文,请他畅谈对共同富裕的思考。
共富不等于简单“削峰填谷”
记者:如何正确理解共同富裕以及先富帮后富?
周德文:共同富裕是指全体劳动者都能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而不是指所有社会成员的收入都一样多,各种消费资料的占有量都相等。
促进共同富裕,不是简单的“削峰填谷”,是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但是有人对此理解上产生了偏差。一方面,谈到平均主义,很容易让我们想到 “均贫富”。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平均主义大锅饭”,违背了生产力发展规律,陷入共同落后、共同贫穷的泥潭;另一方面,可能有人会想,既然是普遍富裕,那么即便不努力也可以搭上“顺风车”。其实,“躺赢”是不现实的。如果人人都“躺赢”,仅靠一部分人、仅凭部分力量无法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在追求共同富裕的道路上,我们需要相互帮助、团结协作,大家必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如此,才能早日实现共同富裕梦想。
“三次分配”不是“杀富济贫”
记者:“三次分配”被视为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该如何理解“三次分配”?
周德文:“三次分配”主要是由高收入人群在自愿基础上,以募集、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对于促进共同富裕,社会上现在也有一个不好的倾向,就是仅仅把促进共同富裕和清算、整治、清盘、整顿等联系在一起,制造耸人听闻的效果,这显然违背了政策的本意。
过高收入肯定要被调节,但不是把先富起来的人打倒,均贫富。这不仅实现不了共同富裕,反而会极大抑制社会创造财富的积极性。低收入肯定要提上来,但不是靠发钱,而是能够真正提高劳动的回报。慈善捐赠是自愿行为,绝不能“杀富济贫”,不能搞“逼捐”,因为那不符合共同富裕的本意,也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强化监管不是打压民企
记者:如何看待民营企业在推进共同富裕道路上发挥的作用?
周德文:事实上,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民营经济的发展一直与国民经济紧密交融,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的规模实现了成百上千倍的增长,如今已经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共同富裕是要每个人都有机会创造更多财富,获得更多财富的机会。人人出力、人人尽力,每个人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发挥个人智慧和力量,才能走向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广大的民营企业既能够创造财富,也能更广泛地分享财富,他们将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最重要承载平台之一。中国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土地上成长起来的,他们认同先富帮后富的“共富”理论,用好、用活党的改革开放政策,赢得了************的高度评价:“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
需要明晰的是,近来国家层面对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管,不是为了限制企业的发展,而是为了纠偏。严格的规范是为了让平台企业更健康地发展,也因此,不能将此理解为打压民营企业。
共同富裕是共同奋斗出来的
记者:我们该如何应对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诸多挑战?
周德文:我想重申,共同富裕不是“杀富济贫”,任何一位社会成员,只要是通过诚实劳动与合法经营,其所获得的财富就应该得到有效的保护,这样大家才有创业和奋斗的积极性,社会财富才能不断增加。国家若不保护私人财产权,先富起来的人没有安全感,自然不会放手投资;如果允许“均贫富”,可以坐享其成,低收入群体也不会勤劳致富。因此要让先富起来的人继续保持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同时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让更多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甚至成为高收入者。
共同富裕不能“养懒汉”,共同富裕是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实现国富民强,那么还是会一如既往地鼓励大家创新创业。“躺平”不可能坐享其成,“内卷”不可能创造幸福。共同富裕需要全体老百姓共同劳动、共同创造、共同奋斗、共享蛋糕,多劳多得,绝不是仅靠一部分人把蛋糕做出来,然后分给不劳而获的人。共同富裕是逆水行舟,不是顺水漂流,大家齐心协力地往前划,才能到达共同富裕的彼岸。(记者:许晨星 周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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