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实施“春晖计划”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制定32项具体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采取更加灵活供地方式。其中提出,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合理确定弹性年期出让价格和租赁价格,降低企业拿地成本。支持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工业用地竞买,建成后可按出让前明确的约定比例直接办理分割登记手续。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对列入重大产业项目名单的产业项目用地,首期可按不低于50%的比例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全部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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