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浙江省经信厅获悉,杭州市滨江区、杭州市上城区、宁波市鄞州区、嘉兴市桐乡市、杭州市萧山区、绍兴市新昌县、温州市龙湾区、台州市临海市、台州市天台县、宁波市北仑区、绍兴市上虞区等11个地区,入选浙江省第一批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2024年初,《浙江省加快打造民营经济总部高地工作方案(试行)》提出,到2025年,培育省级民营经济总部领军企业100家、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20个,民营企业总部及集聚高地的能级和影响力在全国进一步凸显。
建设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浙江有自己的要求,它们要聚焦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围绕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探索和创新突破,做到企业“大而强”、产业“特而新”、平台“聚而合”、生态“活而优”。
比如企业方面,集聚高地要拥有一定数量的总部企业,并呈现一定的集聚态势,其中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10亿元总部企业10家(含)以上、领军企业3家(含)以上。平台建设上,要具备产业、创新、人才和金融等服务功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较好适应总部发展需要。
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建设与大企业发展相辅相成。据了解,建设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可以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打造服务生态,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筑牢总部企业“压舱石”的支撑作用。(郑亚丽、章婷、陆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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