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残了,我养你一辈子!”近日,一则“辽宁铁岭市清河区水利局副局长范永指使家人打伤一名电瓶车女司机”的消息在网上持续发酵,并引起铁岭市纪检部门的关注。无独有偶,陕西省铜川市两名男子吃完饭后要求签单赊账遭拒绝,结完账后又返回酒楼实施打砸,而案件涉及的杨大军被指为市政协委员和区人大代表。(浙江在线-今日早报,2014年9月1日)
副局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理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权力,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可是某些干部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作为人民公仆的本分,自恃身份,把自己当成特权阶级,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滥用职权、胡作非为的“保护伞”、“护身符”。
人民公仆,不论官职高低、权力大小,都应该有一颗为民之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应是一句空话、套话,而应该落实到我们每一位人民公仆的言行中、行动中。如何为民?笔者认为,首先就要做到不扰民、不欺民。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对人民公仆不能吹毛求疵、过分苛求。人民公仆也是人,也可能会犯错,也会做些我们平常人做的事,只要是一心为民、知错就改,他们依然是我们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但如果是自持身份、明知故犯就应另当别论。
报道中所述副局长不让坐车便指使家属暴打女司机,人大代表吃完要求赊账遭拒便连砸4家店的行为,简直就是流氓行为,这种欺民之举可谓嚣张至极,理应严惩。作为人民公仆,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代表,而不是成为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急先锋。其次,要做到亲民、爱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作为人民公仆,应该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实意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应常思为民之策、常办为民之事。坚决抵制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党性修养,坚决抵制贪污腐败。养浩然正气,做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公仆。第三,要做到强民富民。人民公仆为人民。人民的幸福安康、富裕祥和应该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我们要坚守岗位,牢记职责,坚持创新,为创造人民的幸福美好生活献智献策、保驾护航!(文/黄平全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