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地产开发商胡某资金周转紧张,四处告借无门时,有朋友介绍他向时任的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副局长汪明玉借钱。胡某试着向汪张口,没想到汪明玉随后分两次(第一次350万元,第二次150万元)将500万元打到了胡某指定的银行账户上。7月24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原副局长汪明玉因犯财产来源不明罪、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判六年半,违法所得459万余元上缴国库。(《华商报》7月26日)
又是一个小官大贪的典型。凡小官大贪基本上都是最大限度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实现财富的迅速积累、个人财产的最大化,不同之处在于是财产的来源与获得手段不尽相同。而这个财富积累过程,往往就是这些贪官贪赃枉法的证据链条。然而一个最刺耳的问题是:作为党的干部,非法攫取这些钱财干什么?拼命以权谋私积累自己的家庭财产,是谁的安排?是谁的旨意?
答案无疑指向权力观的扭曲、权力意识的疯狂,而其本质则是对《党章》的背叛、与共产党员身份的背离,是与组织信任与重托、人民期盼与要求的背道而驰。所谓外界的诱惑太大只不过是一个看似非常华丽的托词,根子仍然在于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的低下,以至于把组织给予的本应用于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当作了摇钱树。
其实,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不同的工作岗位、职务,只是方式方法不同而已,本质上都为人民服务。应得的工资待遇与福利保障,其实已经足以满足必要、正常的生活开支。如果不是相互攀比让心理失去平衡,如果能够坚守住共产党员应有的操守和精神家园而毫不动摇,如果能把精力集中到自己的业务工作、多为人民办实事上,或许那些不该有的心思和行动要少些。反观那些出事、落马的官员,几乎无一例外地整天盘算着自己的权力如何进一步巩固、利益如何进一步扩大、关系网如何进一步牢固、官位如何进一步提升,在这些无谓的盘算中,他们逐渐迷失了自我,放松了对自己思想的改造,逐步把手中的权力异化为谋利的工具,而忘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逆耳忠言。当这种自我迷恋、自我膨胀、权力疯狂的量变累积到一定的程度,质变的发生是必然的,只是时间的早晚而已。
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说过,上帝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这句话用在那些落马的贪官身上何其准确贴切。至于如何确保方向不偏、道路不弯、言行不谬、思想纯洁,************关于“三严三实”的讲话早已为党员干部道出了为官做事所应遵循的精髓与真谛:“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看似平常、朴实的大白话,却透露出深刻高远的哲理,给党员干部强化党性修养、端正人生方向、补思想之钙、强精神之体等诸多方面都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只是各人的领悟能力各有不同。可是,无论如何,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因为,党纪国法之剑时刻高悬,从未离开过,无论官位再高、权力再大、能力再强,一旦思想滑坡、行为越界、精神出轨,触及到党纪国法的底线,最终难免要受到严惩,这也是一种规律。
我国封建时代就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对于经过组织精心选拔、教育培养多年的党员干部来说,在责任担当、思想境界、公仆意识方面与古人自然不可同日而语,然而一个共同点却值得反思,那就是“为民”二字。“为民”自然要舍己,自然要把心思用在为民上,而不是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既然要“为民”,自然就不能伸手,因为伸手必被捉。身处当下的中国,笔者也不禁时时被这句话所打动。其实,那些落马官员们,根本没有必要在这些本不属于他们的钱财上动脑筋、耍手腕、玩权术,守住清白才是最大的财富,抵制住诱惑才是成功的人生。(文/于治国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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