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顾名思义,是辅助人民警察的人员。在公众眼里,辅警即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部分。
“广东英德3名辅警被当地网友举报敲诈勒索一名外地失足女,并要求免费与其发生性关系。记者1日从英德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已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经初步调查,已将谢某等3人刑拘。”(9月2日 中新网)
在辅警身上居然发生了这样的咄咄怪事,笔者赶紧查了一下资料:辅警是一支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的队伍,主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辅警会配备基本的警械如警棍等,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市民。由此看来,包括辅警在内的警察本应是弱势的失足女的保护神。孰料,广东英德市的3辅警却是另一副嘴脸:不但不给予雪中送炭的帮助,反而落井下石,提出犯罪的要求!震惊之余,笔者禁不住想问:3辅警勒索失足女的胆量何来?
欺生。被3辅警勒索的失足女系外地女子。既是外地人,在英德市自然是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抹黑,换言之,十分弱势。如此,辅警起了歹念,作非分之想,是罔顾和践踏法律之尊严。
弱女子。失足女在世人的眼中,是负面的形象和坏女人的代名词。于是,失足女无法在阳光下生活。勒索、欺负失足女,充分暴露了人性恶的一面。而辅警勒索知足女,更让人情何以堪!
无知。在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每一个公民都必须守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作为警察队伍一员的辅警,更应当模范守法、严格执法。殊不知,在英德市3辅警的眼里,对法律不知敬畏,视执法如儿戏,俨然“我就是法、法就是我”,达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否则,就不可能提出“要免费和他们发生性关系”“勒索了现金1500元,每人分了500”“还要每天都给钱他们”这样无法无天的荒唐要求!英德市3辅警,你们的无知已经让人无法直视!
然而,不作死就不会死。“英德市公安局称,经公安机关初步审查,已将辅警谢某、徐某、范某3人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等待3辅警的,除了丢掉工作外,还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广东英德曝光这样的丑事,警醒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警察队伍(包括辅警)的教育和管理,而不能仅仅满足于出台一些禁令、处理一些害群之马。只有这样,辅警勒索失足女之类的“爆炸性”新闻才不会出现。(文/杨兴俊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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