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先贤告诉我们:“人无信不立”,不论是在怎样的时代何等的制度,信用永远是人们立足于社会的基础保障,同时也是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一环。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在当前更在长远,关切日益变化的多样性、复杂性,让大家自觉自愿参增强法律意识,树立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才能更好的构建幸福稳定的家园,而这条长长的路正需要“信用”这般的铺路石去奠基而成。
据媒体报道,刚刚结束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已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时间表,各省(区、市)将在年底前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或者实施意见。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在分阶段的稳步构建中,使得舆论道德范畴中的“信用”概念更加合法依规,也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连成的主体效应从无形转化成有形甚至带动实体作用,在社会生活中也能弘扬“守信荣、失信耻”的诚信文化氛围。
与有着上百年信用体系历史的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从时间上来看,我们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实比较迟晚,但是对于人口基数大,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经济逐渐增强的中国来说,这样的体系来的是正好。正是因为有着经济、文化、法治长足进步夯实基础,才能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体制下信用体系的创造良好条件,虽然要经过几步进行同时也需要几年的时间,但是前行的步伐大而有力,每一步有一个环节都是直上台阶的进步,只有让理论通过试点地区试行成常态化制度,再合并形成全国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等信用资源共享的统一平台,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合理从而保障每一位老百姓的权益,推助社会主义经济市场成熟完善,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防护墙。(文/吴笛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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