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泸州市北城街道3名城管脱下制服殴打一商贩,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9月11日,相关部门对3名当事城管作出停职处理。(9月11日腾讯新闻)
笔者看到这则新闻心里都麻木了。毕竟城管打人早已司空见惯,为此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也时常见诸报端,网络上对城管的谩骂、讽刺也是此起彼伏。城管也成了“官民冲突”的主战场,成了和谐社会最不和谐的因素,其罪恶程度似乎赶上了“劳教”。可是劳教都废除了城管就不能改革?
城管成立的初衷是为了应对改革开放之后商贩、商户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破坏市容市貌的行为,维护城市秩序,其出发点是好的。可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屡屡出现矛盾。城管、商贩、群众三者的关系一开始就是畸形的:城管认为商贩影响城市正常秩序,该管;商贩觉得我摆摊求生活,城管管我是断我生计;群众一方面对私搭乱建、乱设摊点、占道经营、扰民经营的行为深恶痛绝,但同时对处于弱势的普通商贩又心存同情,毕竟一个小摊是商贩全家的生计。如何破解这种三角畸形关系呢?靠改革!
改革城管制度一是要改变观念,对商贩的管理应该是疏导,而不是“严禁”。当今城市管理到处都是此处严禁摆摊设点等标语,但是商贩要生存,可不可能一句“严禁”就能禁止商贩活动?如同治理“水患”,堵只会让洪灾愈演愈烈,疏导则能束水归槽,平安度汛。一开辟区域,疏导商贩集中经营,不仅能解决商贩与城管的矛盾,搞得好甚至能形成一个城市的亮点。一些城市的美食街、夜市不正是这样吗?二是厘清城管执法权限,以立法的方式确定城管执法的程序和范围,尤其是对罚没权进行界定以及对柔性执法的鼓励。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摒弃人治观念,树立法治观念,只有法律才能规范城管的执法行为。毕竟人的素质和价值观念不尽相同,难免出现对立冲突的时候。对比交通执法,交警依法依规处罚交通违章,被处罚对象自知违章都是自然受罚,有不服而撒泼者,群众也是支持交警而鄙夷撒泼者。三规范商贩经营活动,以法律明确商贩的权利和义务,既保障了商贩的服务质量,又对商贩有了保护及约束,降低了冲突的可能性。以美国商贩为例,美国合法商贩都有营业执照,明确营业许可内容、卫生要求及操作规范、相关责任与义务以及收费与处罚依据。
城市管理是永恒的难题,尤其是在中国当前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的时候更是难上加难。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我们锐意进取,积极想办法改革“城市管理”,就能减少城管与商贩的冲突,实现和谐充满爱的社会环境。笔者是真的不想再听到看见城管商贩间的冲突了!(文/罗世军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道德文化》赏析组委会成立 http://www.sccsbbs.com/a/yuntaiguan/63380.html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