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批评一些纪检干部不愿监督、不敢负责的现象时,笔者日前从四川什邡市纪委获悉,该市通过巧做“加减乘除”,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使纪检干部理直气壮履责监督,党政歪风邪气受到震慑打压,切实把责任落实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
“加法”——加重党委责任砝码。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党政班子成员在教育、监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分级分层明晰牵头、协办责任,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知责明责,履职尽责;镇、部门“一把手”、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别与市委、市纪委签订《责任书》,作为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实施约谈提醒,管控过程,党政“一把手”、班子成员对下级或分管联系单位负责人进行常态化廉政谈话,纪委书记定期约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加强过程管控,深化“三早”机制;开展述责述廉,责任倒逼,市委书记、市长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责情况,镇、部门党组织每年初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市纪委全会测评,镇、部门纪检组织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市纪委报告监督情况;严格考核问责,震慑推动,把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和社会满意度测评相结合,问题整改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减法”——突出纪检监督主业。市纪委积极响应中央纪委机构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退出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前已减少到5个。同时,在人员编制和职数不变的情况下,加强一线办案和执纪力量,纪检监察室由1个增加为2个,党风政风、执法和效能监督等室的主要精力转向执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主要精力放在执纪监督问责上,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管者的监督。对腐败案件多发、不正之风长期蔓延得不到治理的均实行“一案双查”。 今年7月,市纪委对市环保局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其整改该局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乘法”——实现反腐力量最大化。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及行政执法单位办案力量,做到案件线索及时移送,重要线索集体研究,专案队伍共同抽调,办案工作无缝对接,解决了工作脱节、力量分散的弊端,有效提升查办大要案件能力;将全市16个镇(街道)及市级部门分片成立六个纪检监察联组,实行联组协作办案,弥补案件查办力量分散和缺乏经验的不足;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市纪委与市法院创新建立“旁听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长效机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案件查处效果。为狠刹“四风”,突出问题导向,强力正风肃纪,市纪委牵头全市十余个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检查镇、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推进正风肃纪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较突出、较典型的单位进行点名通报。
“除法”——肃清干部队伍。市纪委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截至8月,市纪委共立案45件,结案2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其中对“四风”问题立案22件,结案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今年以来,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向市纪委移送党员干部案件线索36件。6月26日,市纪委点名通报曝光9起“四风”问题的典型案件后,全市上下反响强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中受到了深刻警示。(文/易延端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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