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张“乞讨人员牵骆驼行乞”的照片在网上流传引发广泛关注。照片中的骆驼瘦骨嶙峋、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被疑截肢或者有残疾。有网友质疑,骆驼是国家保护动物,为何无人过问?此外,如此大型的动物被牵着沿街乞讨,是否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10月21日新华网)
看了这些天关于“牵骆驼行乞”的新闻,相信大家都是群情激奋,自己行乞也就罢了,为了博人眼球,竟不惜拉着骆驼陪着行乞,真可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对此行为,笔者禁不住有三问:
一问行乞当事人:是否觉得自己一个人行乞的力量有限,为了吸引大家的目光,争取“潜在”同情者,硬是把与你毫不相干的骆驼拉过来陪着行乞,可是,博得了大家的眼光又如何?君不见网上评论都在说骆驼,可曾有人关注你的乞讨?而且,笔者从网上搜了一下,订购一头骆驼起价大概是16800元,试问目前你若有能力弄来一头骆驼,又何须再来行乞?
二问浙江林业厅:浙江省林业厅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骆驼和野骆驼不是一回事,如果是家养的骆驼,属于家畜,不在林业部门管理范围。如果确定是野骆驼,那林业厅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肯定要负责管理。
但是在当时还不能确定是否是野生骆驼时,林业部门就可以将责任推卸掉?这是否有着急为自己开脱之嫌?难道法律只保护条文中明确规定的利益,对同样平等的生命或利益熟视无睹?若是家畜,就可以不用管它的死活了吗?就像我们常说的一句话,如果可以,我也想选择我的出生。我想,如果骆驼知道家畜和野生有着天壤之别,恐怕它也愿意是头野生骆驼。
三问城管、民政等部门:记者今日下午拨打佛山市城管行政执法系统举报电话,接线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有关投诉和举报。如果有的话,城管部门会派执法人员劝导乞讨人员去救助站,随后民政局介入。至于骆驼,应由110警方协助处理,移送给相关部门。
但是,搜集网上公开报道可以发现,今年以来我国广州、深圳、温州、绍兴、厦门、福州、九江、合肥等地均出现了牵骆驼乞讨的状况。试问,难道非得要等着有人举报,你们才看得见、听得见有骆驼在闹市行乞?网页上的新闻每天都刷刷地更新,难道你们的工作作风真的很过硬,不用电脑、不上网?依笔者来看,还是责任心不够啊,看了新闻也许就是一谈而过,压根儿没有想过骆驼在闹市会不会影响交通?会不会影响市容?也许还是没有利益驱动啊,像这种将行乞人员弄到救助站、把骆驼还不知道安置在哪儿的费力不讨好的事情,躲,还来不及呢,又怎会积极主动的作为?
别让“牵骆驼行乞”,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家谈论的,最终还是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作风。(文/汪苏梅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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