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纪委官网通报了中国铁路总公司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五名高管因所在单位领导班子的办公用房超标被免职。超标准办公用房的问题又进入人们的视线。
中央八项规定似乎已经告一段落,其实不然,正如**********所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国各地关于超标准办公用房的督查活动一直在进行,省级的纪检巡视组开始深入到市、区、县、乡开始督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办公用房超标1平米,相关责任人就地免职”,这就是很多地方定义和处罚超标办公面积的方式。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使办公用房面积达标,一些单位想了不少办法,真可谓绞尽脑汁。一些单位采用增加办公桌椅、增加人头的方式达到不超标的效果;一些单位只能给超标的领导办公室打隔断,将多余面积隔成“接待室”、“财务室”等,事实上还是领导的“休息室”;有些办公室面积只是超标一点,隔出来的犄角旮旯只够堆放杂物,难以做到有效利用,这岂不是在变相地浪费。
中央出台办公用房面积标准的规定只是开端,执行才是关键。是严格按数字执行还是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来执行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举一个很现实的例子,“某领导的标准用房面积是18平米,而他的实际办公用房面积是19平米,”这个时候如果按规定执行的话,这位领导的办公面积超标,那么这个房本身的结构就是这样,怎么才能符合上级的规定呢,他可能就会采取上文的措施。既增加了一笔开支,又影响规定的执行,还在机关及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成为又一典型的形式主义。
笔者认为办公用房标准是一个严格的参考标准,以后新建的或者重新装修的办公用房严格执行这个标准,一旦违反则严肃处理;而对于一些执行这个标准确实存在“平方之差”的办公用房,要灵活对待,合理规划,且不可急于达标而盲目隔断,不要促使为了达标而达标的行为发生。正如************的讲话中的“三严三实”,什么事都要做到实处,不要让形式主义再露头角。(文/高美玲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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