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近日,王岐山书记的话开始应验了,这回中纪委开始动真格的了。9月6日的《新闻联播》,播发了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免职的消息,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首页同时发布了河南省委的通报。通报指出,李庆贵同志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严重失察失误,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新乡市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监督严重失责失职。河南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庆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对新乡市纪委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检查,市纪委原书记王炳奇同志已被免去职务,决定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另行安排工作。
据悉,李庆贵的被免,跟他的三个同僚落马密切相关。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河南省纪委查处了新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贾全明,新乡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孟钢,新乡市政府原副市长崔学勇等3名厅级领导干部。这3起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且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李庆贵同志担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
这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印发后刚过一个月,对规定里明确要求的“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第一例。也许有些官员做梦都想上这档号称“中国政治晴雨表”的《新闻联播》节目,不过相信谁都不愿意跟李庆贵一样,以这种罕见的方式成为名人。
“没有问责,压力就传导不下去”。如果仔细阅读通报里的内容,或许能看出些许门道,可以预测到以后的问责会呈现以下趋势:
一是问责会成为常态。各级一把手要把深化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一级一级向下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让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二是问责态度会更坚决。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警醒和教育目的,通过问责,把责任压下去、压实了。
三是问责会越来越严。这次查处的问题,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李庆贵和新乡市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跟不上、工作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受到严肃问责,教训极为深刻。通报更要给官当得比他大的人看,只要是那些习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官员,都会看懂新闻背后的政治。从各级纪委对官员进行责任追究的案例看,我们都会感觉到:越来越严,并且越往后越严、处理结果也越重,中央正在向地方持续释放出强烈的执纪信号: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因此,各级党委要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紧紧牵住“牛鼻子”,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解决“不愿抓”的问题;算好人心向背的政治账,解决 “不敢抓”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不会抓”的问题。各级纪委要把监督责任做细做实,自觉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加快“三转”,回归主业,把职责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充分发挥双重领导的体制优势。要把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对不担责、不作为,“两个责任”不落实的坚决“打板子”,通过严肃“问责”,让各级的一把手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担起来。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加大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在严格执行党******方面没有特区、没有例外,没有法不责众、没有法外开恩、没有下不为例。(文/李金娣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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