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3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法律援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具有首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援助质量,强化援助保障,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二)基本原则
——坚持首善标准。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来统筹推进,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优势,推动建立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合、与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任务相协调、与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体现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努力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将涉及困难群体的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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