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贵州科比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科比酒业”)推出了一款名为“科比酱酒”的白酒产品,迅速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热议。
这款酒以篮球巨星科比·布莱恩特(以下简称“科比”)为主题,瓶身设计独特,融合了篮球与白酒的元素,旨在向这位传奇人物致敬。然而,随着产品的推出,一系列关于商业道德、知识产权以及公众情感的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在该公司社交媒体账户4月28日发布的视频中,贵州科比酒业的法定代表人于永洋自称是一位30多年球龄的老球迷,并且是一位资深的老“科密”。
对于产品、价格等相关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通过社交媒体私信贵州科比酒业,但并未得到回应。业内专家告诉记者,从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这更像是一种球迷的个人行为,并不具备代表性。但在这背后映射了白酒行业的“蹭”乱象。
“碰瓷”科比
“你见过洛杉矶凌晨4点的街景吗?肯定有人要赢,那个人为什么不能是我?”这是已故的美国篮球运动员科比生前接受媒体采访的回应。几天前,出现在了贵州科比酒业的社交媒体账号简介当中。
天眼查数据显示,贵州科比酒业成立于2023年8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于永洋,经营范围含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等。
不仅仅是公司名称和账号简介包含科比元素,此前其发布的视频中,其产品科比酱酒的瓶身设计也与科比球衣造型相似,瓶身上的LOGO也与科比个人品牌的LOGO极为相似。产品命名上,贵州科比酒业的两款产品分别命名为“科8”和“科24”,两个数字均是科比曾经的球衣号码。
另据知识产权信息,该公司曾申请注册5枚“KEBI”“科曼比巴”“曼科巴比”及图形商标,国际分类均为酒类。不过,除了“KEBI”及图形商标状态为初审公告之外,其余商标申请为驳回复审中。
记者注意到,科比是美国男子职业篮球联盟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他的精神与影响力超越了篮球这一运动领域,成为全球范围内的文化现象。然而,科比的离世也让无数球迷感到痛心疾首,他的形象和记忆成为人们心中不可触碰的圣地。在这样的背景下,贵州科比酒业以科比为主题推出白酒产品,无疑是一次大胆的尝试。
不过,这也引起了广泛质疑。记者注意到,外界对科比酱酒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一些人认为这种行为是对科比的不尊重。他们认为,科比是一个伟大的篮球运动员,他的精神和影响力应该得到更加庄重和严肃地对待,而不是被用作商业炒作的噱头。
其次,也有人对贵州科比酒业是否获得了科比继承人或相关机构的授权表示担忧。他们认为,科比虽然已经离世,但他的姓名权和形象权仍然应该得到保护,任何商业行为都应该得到合法授权。
面对这些质疑和争议,贵州科比酒业或许需要更加深入地思考其商业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商业创新与尊重他人之间找到平衡,是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这类行为的监管,确保商业活动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在如此争议之下,对于贵州科比酒业此举是否违规的问题,相关部门还没有明确定性。记者联系到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仍在调查核实之中。
“硬蹭”乱象亟待规范
实际上,哪怕贵州科比酒业在监管层面上最终“绿灯”放行,这种建立在球星个人IP基础上的品牌形象也并不牢固。
白酒营销专家蔡学飞认为,从现阶段披露的情况来看,科比酱酒还是一种非常私人的行为,很难上升到企业经营和品牌经营的层面。还没有进行具体的经营活动,只是注册了相关的企业。但如果进行经营活动,实际上是很有风险的。
“首先,真正的科比粉丝不会为这个酒买单,粉丝们会认为这个品牌是在消费他们的偶像;其次,非体育或非科比的粉丝更不会为这个品牌买单。所以这个企业的基因就是一种两边不讨好的情况。现阶段无非是因为‘碰瓷’的嫌疑收获了一些流量的曝光,若真的去经营,可能会引发一些猎奇消费者的购买,但很难支撑起一个企业的发展。”蔡学飞表示。
有业内人士认为,科比酱酒是一种“硬蹭”热点的行为,也是白酒行业一直存在的乱象之一。
“蹭名人”也并不是首例,此前媒体报道称,在短视频平台上,就有人售卖着一款名为“季老之徒”的酒,让人误以为是酒业泰斗季克良之徒的产品。并且外包装为白色瓷瓶、红色酒盖、红色飘带,与飞天茅台极为相似。但最终被季克良否认。
此外,当社会上出现热门事件或话题时,一些白酒品牌或者行业人士会迅速反应,试图将自身与这些热点联系起来,以此提升品牌曝光度。然而,这种营销方式往往缺乏深度和创新,只是简单地“蹭”一下热度,很难真正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例如在2020年,就曾出现过“喝酒防疫论”“喝酱香酒防疫论”,引发了很大争议。
而在“蹭”功效上翻车的不乏知名品牌,今年央视“3·15”晚会上曝光听花酒体验店内广告提示其产品具有提升免疫力、改善睡眠等功效。最终,听花酒被罚180万元。
此外,还有“硬蹭”年份酒的乱象。“在年份酒的问题上,行业始终没有统一的标准和鉴别手段。大酒企在这个问题上都趋于保守,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一些小酒企则以大酒厂不敢触碰的机会而大肆宣扬,使得年份酒成了行业内说不清道不明的营销局。”蔡学飞表示。
记者注意到,许多品牌标注的数字,其实并不是指酒存放的时间。例如茅台30年,是指使用不低于15年的基酒按30年陈年贵州茅台酒的标准勾兑而成。一些中小酒企提出的概念更多,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会。而对于年份的营销,在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了“数据无证据证明”的禁令,使得部分酒企对“X年酒”的使用有所顾虑。
记者注意到,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其中指出,生产年份酒的企业应建立年份酒质量安全标准,同时,年份酒标签应如实标注所使用的各种基酒。
酒水行业分析师欧阳千里告诉记者:“年份酒乱象由来已久,5年陈、10年陈甚至30年陈在渠道中随处可见,价格也是高低不同。消费者以为5年陈就是存放5年以上的酒,实则是勾兑上些许甚至是几滴年份基酒便成型的。”
在蔡学飞看来,食品安全问题是民生问题,一直是监管部门的底线,“虽然存在各种乱象,但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对其严格监管。”相对于安全而言,其酿造、年份、老酒等属于企业标准,首先要依靠企业自觉,但一旦进入市场宣传推广时,还需要广告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刘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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