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湖南高院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情况的通报: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 (澎湃新闻 1月12日)
近日发生的湖南女法官遇害案,一名优秀的法官失去了生命,大家纷纷表示非常可惜。作为高院审判监督庭的领导和审判业务专家,并且是办案能手的被害人,竟然以这种方式离开了我们,确实让人感到气愤和惋惜,对于杀害被害人的凶手,必须以最严厉的方式进行惩处。近些年,法官遇袭遇害的事件多有发生,去年11月哈尔滨某法庭就发生了法官在值班室被刺杀案件,引发了加强法官保护的呼声也随之高涨。
犯罪嫌疑人身为周法官的同乡,只因拒绝人情打招呼就对其施暴,是对法律的蔑视和践踏!她这次被害,也是因为她秉公办案,拒绝办人情案。因为正直而遭到打击报复,相当于“为众人抱薪却冻溺于风雪”,是社会不能承受之重。到头来,她遭此厄运,是整个社会的不幸。法院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杀害法官的行为,不但侵害了的法官个人的生命权,更是对法律的亵渎和蔑视,对这种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必须对其处以极刑。
把袭警罪适用面拓宽到“包括司法人员”在内;把法院系统内部的法官人身保护令变成法定动作和制度化做法,希望国家层面能予以考虑事实上,也应当加强对法官个人的保护工作,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心怀不满的当事人的司法救济与心理疏导工作。毕竟发生这样的事情,无论是对于当事人也好还是法官也好都是两者皆伤。最后必须依法严打伤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轻易的赦免无疑是鼓励私权的泛滥,所以保护法官安全,就必须严厉打击任何胆敢伤害法官的人和行为,加重处罚,以儆效尤。
周春梅遇害一案,敲碎了人们对于美好的一个幻想,原来公平正义离凶杀罪恶这么近。如果坚守正义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那么这样的正义还值得坚守吗?还会有人在正义的道路上前行吗?我们的社会需要如周春梅一样的“英雄”,但我们更应该知道,英雄也不过肉体凡胎,会流血会牺牲,但身为法官执法如山,方显职业本色,身为诉讼人对于判决存在争议的问题可通过正常途径反映问题,唯有这样公平正义才得意实现,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深入人心。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 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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