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底线电视剧《底线》的播出,让普通公民对当今法官工作、生活状况有了更多的认知。毕竟,法官是少数人从事的职业;因起职责所在,在不少人眼中,多少还是有些令人“生畏”的职业。反映法官工作、生活日常的电视剧,却使用了“底线”二字,不能不令人更多、更深的品味“底线”一词与法官职业的关系。法官该保持什么样的底线,如何保持,法官们当有所思考。
法官应具备做人的底线。任何职业,均系人所从事。法官职业使命特殊,非但决定他人利益的“输赢”,乃至决定他人“生死存亡”。法官履职的进程,归根结底是与人打交道的过程。
从立案、开庭,到判决、执行,包括送达、调解、鉴定等等,无一不涉及具体的人、无一不需具体的人员参与。法官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法官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社会问题,法官自己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同样是一名社会人,法官要从人性的角度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务必保持做人的底线。法条是滞后的,法官当是保守的,法律规定不可能对应到每一起案件的细节。
当法有明文规定的时候,依法条即可;当法无明文规定的时候,考验的即是法官的人性(当然,也有法律素养、办案能力的高低)。这时候,尤其考验法官是否具备做人的底线。一旦偏离,就会出现背离人类常识性、普遍性认知的裁判结果。比如,曾经出现的火车上救人的医生被认定为非法行医,追赶犯罪嫌疑人的见义勇为者被判民事赔偿。“天理、国法、人情”“法律不外乎人情”,法与人之密切程度可见一斑。但法官们或许会有疑问:这条线究竟在哪里?回答起来似乎不易,其实细细思量,并不复杂:良知与常识。本着这一原则,决不会逾越做人的底线。
法官应坚守法纪的底线。法纪是事业成功的保证。法律和纪律都是约束人的,且具有强制力。法官是司法者,也被大众视作执法者。一方面法官要司法(执法),一方面要受法律拘束。
法官不是执纪者,但受到纪律的约束和其他党政干部、职工没有区别,甚至更严格。因为,法官都是公务员,多数是党员干部,还有部分是领导干部。如果一名法官时常游走在违法违纪的边缘,对周边其他普通公民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司法者竟视法纪为儿戏,“小民”自然也无需在意。
其中道理,无需过多着墨:“榜样”的作用是无穷的。但需要强调或说明的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注重人情关系的国度,法官不违法比较容易做到。若想从来不违纪,着实需要有节制、有克制。比如人情交往中的吃喝,乃至娱乐,婚丧嫁娶中的互赠礼金、物品,有些可能是正常的人际交往,有些则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纪律规定。对此类现象,要坚定不移的予以追究,还是在纪律规定的范围内妥善处置,需要执纪者据具体事件依纪依规全面权衡。
法官应永葆公正的底线。公正于法官之价值,不言而喻。相较于做人、法纪,公正底线的衡量要复杂的多。之所以复杂,并非在于公正本身的衡量标准,关键在于作出事实判断(案件事实认定)、价值判断(民事、行政行为的责任划分或者通俗说对错,刑事犯罪危害性大小)的复杂性。
同一案件、不同法官有不同的评判是常态,也正因此,疑难、复杂案件需要组成合议庭审理,更复杂的提交审委会讨论。同样因此,公正的底线在哪里?与做人底线相较,对法官的要求可能非常明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但争议则会更大:法官的观点各不相同乃至冲突,但又各有道理。此类案件,每个法院、法官都会大概率遇到过。
电视剧里,护母致人死伤案、性骚扰案都有很生动、详实的反映,且这些情节与内容均取材于真实案例。何况,普通公民因未受过专业法律知识训练,就同一案件,其看法和处理意见更会与法官、法律从业者相佐,公正的复杂性远非简单套用法律条文那样简单。那么,法官保持公正的底线到底在哪里?其实,个人理解,和做人的底线是一致的:良知和常识。
作者:刘振厚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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