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7月20日表示,围绕《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落实落地,将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并在招投标领域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共31条具体举措。7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意见》内容进行解读。
发布会上,李春临谈到,有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不仅影响当地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影响了扩大民间投资、阻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针对此类问题,《意见》就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4条具体措施,包括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落实公平竞争、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以及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
其中,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
同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反垄断执法,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此外,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将机关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
李春临表示,接下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比如,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推出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招标投标领域,修改完善招标投标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则,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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