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市场监管报》一则法治新闻
************关于******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思想,是推动中国市场监管工作理论实践创新的“金钥匙”。 中国市场监管是一个光荣的称号,更意味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近年来,各地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过程中,存在立法滞后,执法与司法等新问题层出不尽等问题。************全面提出市场监管“是什么”“管什么”“怎么管”等重大理论问题,始终是《中国市场监管报》“法制经纬”专版研究课题。
年底随意翻阅《中国市场监管报》2020年9月10日法律法规->法律研究->研究思考《拥有在先商标专用权能禁止他人注册近似域名吗?》一文,如清新扑面,娓娓道来,享受着法制文化大餐同时,意识到“跋涉法制经纬好行舟”,因为无论大城市,还是一线小城市,互联网时代,中国市场监管依法履职、担当作为中,早晚会遇见域名和商标冲突问题,尤其dieline.com域名权属纠纷这类涉及国内外公司利益问题。
该文先提出域名和商标关系与冲突这个话题又列举dieline.com域名权属纠纷。最终,法院认定,段某取得涉案域名并未侵犯迪莱恩公司的在先商标专用权及域名相关权益,段某合法持有dieline.com域名并可以继续使用。无论是讲述法治故事还是思辨析理,皆从大处着眼,又分析论证“当商标权与域名权益发生冲突时,商标权并不当然地优先于域名权益,而是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商标具有地域性,可域名具有全球通用性和全球唯一性。将商标注册为域名,更有利于保护品牌的独立性和完整性。”观点,最后得出“商标权利人需要重视与自己商标名相同的相关域名的注册与保护。”结论,对于各地中国市场监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反映国内外市场主体呼声愿望要求、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比如:“可以将域名作为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来阻止他人”这是我国立法最新动态,如何把立法内容落实到一线执法服务实践中去。个人认为,唯有细细琢磨,法制经纬类似《拥有在先商标专用权能禁止他人注册近似域名吗?》好文章。方得要旨,登堂入室,取得真经。如此以来,我们执法工作水平才会提高,法治理念也会越来越深入人心,党心民心也会越来越凝聚团结,这些都让我们越来越有底气。
湖北省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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