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消协指出,当消费者到餐厅用餐时,有些餐厅不提供人工点餐服务,只能通过公众号和小程序进行“扫码点餐”,侵犯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属侵权行为。(财联社 3月25日)
作为纸质点单方式的补充,扫码点单的出现得益于科技的进步。不得不说,它给商家的运行带来了许多便利,不仅节省了消费者和商家点单和传单的时间,也减少的商家人力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作为一种全自动不需要“人力”的点单方式,扫码点单有时也会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不便,例如网络延迟打不开点单页面、老年人单独外出就餐不善于使用手机、没有网上支付能力等等。倘若遇到这些问题,消费者大部分会选择直接换另一家餐厅进行消费,很少有人会花费时间精力进行维权。
其实,扫码点单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不仅在于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这意味着经营者只提供扫码点单的方式,就是侵权。同时,消费者有时在扫码点单的同时,还会被强制关注公众号,注册会员,通常会获取消费者姓名、位置等信息,同样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
其实我们应该看到,扫码点单这一方式本身并不存在问题,问题在于商家利用这一技术强迫消费者被动选择,其实商家节省出来的成本,是变相的增加到了消费者的身上。而消费者往往会因为维权浪费时间、程序复杂,而放弃维权,这无疑是放纵了商家的侵权行为,这无疑是违背了科技发展的初衷。因此有关部门必须有所作为,无论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管,还是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都应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在科技不断进步,追求“短、平、快”的社会发展浪潮之中,我们固然应享受科技带给我们的便利,但于商家而言,在享受便利的同时,更应回归到服务的本质,如何让消费者体验更好,才是商家真正该思考的问题。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董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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