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28米宽的河道,竣工不到一年又回填近一半,造成大量人力财力浪费。不久前,上海市金山区纪委监委对因履职不力造成水利工程项目重大损失的3名干部分别作出党纪政务处分。(2021年4月4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河道的修建是一项民生工程,不仅具有汇聚当地人,更有惠及后世子孙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下,人力财力用了很多,但是工程的质量却难以达到我们满意的成效。比如在这个案例中,竣工一年的河道居然出现了回填近一半,这样的工程就是问题工程,不仅影响了整个河道的建设和管理,更是一种劳民伤财的行为,对于这样的问题工程,要深究相关干部,绝不手软,才能让这样的问题工程少一些、再少一些,最终消踪匿迹。
畅通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重视起来。这项问题工程的出现,缘于施工完成以后又进行回填,不仅让耗费进取的资金付之东流,更是让石驳岸和草坪变成了被绿网覆盖的烂泥地,让群众生存的空间变得更差,自然会让群众的意见大。要畅通群众监督的渠道,让群众面对的问题能够及时地上传,也要重视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加大重视力度,才能更好地找到问题的根源。
及时深挖症结,拿出对群众负责任的态度面对问题。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纪委部门积极重视起来,深入到问题的集中地去调查原因,既从群众的反映来了解问题,也从工程的程序来进行判断,能够及时地发现这是一个审批程序不到位的工程,出现了“带病”进入建设阶段,而在层层的建设要求过程中,都未能发现这个问题,这显然是干部的一种失责,对于这样的干部自然需要严惩。
“带病”工程的出现折射了工作上的形式主义问题。我们不难看出,在整个工程推动的过程中,有些部门在审核上不到位,有些单位在深入基层一线的调研上不到位,更有面对出现问题,并不是主动地谈成问题,而是采取回填河道的方式,造成了二次问题,这不仅是引发了群众的不满,更是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是一种负向的能量,对于相关的干部就需要严惩。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原本的民生工程成为问题工程,从根本上而言还是政务的公开透明程度不够,担当履职的责任心不足,才能在面对工作的时候,只求“过关”,不求做好,而在面对问题的时候,采取敷衍了事。因此,对于这些问题要加大惩处力度,更要完善制度的的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工程”的问题。(文/魏露 游仙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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