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网消息,河南省濮阳市纪委监察委通报三起基层党员干部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鲁河镇寨上村原党支部书记郭金山、原村委会主任郭振涛等人为谋取私利,以租地款项未能及时发放为由,组织人员恶意阻挠郑济高铁濮阳段项目建设,分别被判处6至7年有期徒刑,其他人员也分别受到了依法处理。这一典型案例告诉我们,优化营商环境,还需紧盯基层治理的末端,持续强化依法治理。
优良的营商环境是一地发展的金字招牌。历年来,全国各地政府无一例外将本地经济增长作为工作主要抓手,将优化营商环境置于重点推动工作事项,大量地方主要领导亲自抓营商环境,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但现实中,诸如案例中阻碍项目建设背后毒瘤依然存在,他们大多置国法于不顾,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严重刺伤业主发展的积极性,弄坏了营商环境,制约了本地经济发展。然而,濮阳市党委政府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直面问题,依法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对阻绕项目建设相关责任人亮出了党纪法规的利剑,依法追究党纪和法律责任,达到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项目建设、擦亮依法维护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的目的。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亮出法纪的利剑。反观这些年来,各地出台了系列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发出了“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呼声等,在优化营商环境道路上,也不是基层政府不努力,而是在执行过程中用力不够,服务不精准,怕于各方面的关系,对一些基层干部以各种理由强揽工程、抬高价格、阻绕施工等行为不敢动真碰硬地进行依法打击。濮阳的做法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树立了标杆,因而要借鉴濮阳的做法,党政部门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敢于亮出党纪法规的利剑,向一切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问责,并向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问效,方能在依法治理中培育清风正气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要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党员干部要从党史学习教育中,传承党的光荣传统,以党的创新理论滋润初心和使命,在锤炼党性中保持坚定的正确方向,增强斗争的动力。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与优化营商环境等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巩固反腐败成果、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在深化党史宣传教育中强化基层群众的法治观念,对那些用威胁、恐吓、强行阻拦等手段,阻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出法律的利剑,坚决绳之以法,才能对各种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动力。
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句口号,也不应只停留在政策文字上,需要的是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付诸实实在在的行动,抓实基层治理的末端,持续开展依法治理,敢于亮出党纪法规的利剑,方能扫清优化营商环境道路上的“障碍”与“毒瘤”,构建惠企利民促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
盐亭县委办公室 冯兴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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