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近日,中办印发了《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有利于夯实政治思想建设,落实好新时代党建总要求和组织路线,让央企组织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筑牢长期执政能力,增强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也是加强企业党建的制度化安排。
自觉以新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一以贯之的重大部署。就要有效明晰企业党组织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范围,规范其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要求与程序,明确党委(党组)在董事会授权决策和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中发挥作用的方式,增强执行和监督环节的责任担当。地区部门和央企党组织应结合分类指导、探索创新,不断在国有企业中完善公司治理跟进党的全面领导。
作为央企党员干部须进一步把深化党的组织领导以及完善公司业务治理更紧密地统一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而科学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巩固好标志性制度成果,严格央企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权责与方式方法。不断筑牢公司治理法定地位,真正在央企生产经营服务当中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长河川淼)
四川省三台县水利局党委宣传干事 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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