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纪委监委16日凌晨通报,经商丘市委批准,商丘市纪委监委对虞城县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问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人员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陈富磊,虞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对全县疫情防控统筹协调不力,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到位,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虞城县副县长职务;刘洪立,虞城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对分包谷熟镇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不力,督导乡镇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徐志强,虞城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履行疫情防控职责不力,给全市疫情防控带来被动,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虞城县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职务(人民网2021年08月16日)。
受到责任追究的各级领导干部有8人,这8个人的工作岗位在疫情防控中都是十分重要的,来不得丝毫马虎。但是,他们却玩忽职守,没有认真履职尽责,并导致了疫情人数被瞒报的恶劣事件发生。在被处分的干部中均为党员领导干部,他们的错误行为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进行问责是必须的。
由此可见,这些领导干部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却没有做到。不能以身作则的领导干部,愧对党和人民的重托与信任,愧对党的多年教育和培养,愧对广大纳税人的养育之恩。在他们身上,缺少的是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大公无私正气;在他们身上,缺少的是党性原则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仰和理想;在他们身上,存在着极其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工作作风。所以,他们不能在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中密切联系和依靠群众;在他们身上,存在着消极防疫的欺上瞒下思想。所以,疫情防控的关键细节被他们忽略了;所以,疫情防控的责任心和法治意识被他们抛到了九霄云外。
从上到下的不负责任行为,不仅给虞城县和商丘市的防疫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而且给河南省的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很大被动,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质量。在疫情防控中要把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贯彻落实到位,那就必须首先把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执政理念贯彻落实到位。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不能言行不一,为人民服务既不能口是心非,又不能把为人民服务当成标语和口号。而且,必须是脚踏实地的具体行动。
尤其是虞城县卫健委党委书记兼主任的徐志强和副主任科员的朱德新,以及虞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王传魁,竟然管理不好医院的疫情防控患者人数准确上报工作,是极其严重的失职和渎职犯罪,理应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而不仅仅是党内和行政处分。只有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虞城县和商丘市的疫情防控工作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与信任。
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是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并高度重视各方面的关键细节。只有狠抓细节管理,才能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留下任何死角。而且,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党政一把手必须把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放在各方面的关键细节上面,并善于进行突击检查。只有加大检查问责力度,才能让河南的疫情防控工作完全符合党中央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疫情就是命令,确保人民生命就是天大的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带领人民坚决打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郭喜林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