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经网 Sccsbbs.Com-媒体聚合门户·谈论影响中国
  • 首页
  • 中国故事
    •    北京故事       川渝故事       云南故事       浙江故事       企业故事       余刚讲酒故事   
  • 中国收藏
    •    鄢宏如讲古瓷       名家作品赏析       发雕发明家黄鑫   
  • 中国歌曲
    •    中国歌唱家       著名歌唱家汇   
  • 名人
    •    周德文经济理论       黄怡竞       郭喜林       蒲裕敏       吴烈       沈宏胜       全球征文       肖炎方       名人汇   
  • 黄晨灏文集
  • 文旅
    •    现代作家       旅游   
  • 社科
    • 法制
  • 华商走世界
    •    浙商走世界       川商走世界   
  • 经济
    • 科技
  • 企业
    •    康安诺股份   
  • 医疗保健
    •    冯端容讲养老故事       福美生物       新渔故事   
首页 > 法制 >

“帮忙服务”不能逾越“法律”界线

2021-10-24 | 来源:儒家经济文化网
小字号

出差没时间喂养宠物、看病没时间排队挂号、选择太多不知如何决定……人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难题。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帮忙经济”正快速发展,从帮忙遛狗到帮忙排队挂号、从帮忙做饭到帮忙做决定……提供的服务“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解决了不少人的燃眉之急。但同时,部分“帮忙服务”引起争议甚至游走在法律边缘,如帮忙写软文、帮忙刷单、帮忙骂人等。(10月19日《经济参考报》)

眼下,随着人们生活和工作节奏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有一种“忙不过来”的感觉。于是,“帮忙服务”便应运而生,比如:出差在外不能喂养宠物,就花钱请人帮忙喂养;就医排队没时间,就花钱请人帮忙排队挂号;没时间上超市购物,就花钱请人帮忙购物……可以说,“帮忙服务”不仅“帮”了那些“大忙人”,而且也成为了一种“新业态”,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但笔者以为,任何一种“新业态”都应在“法律”的界线之内合法合规地生存发展,而不能擅自逾越“法律”界线。“帮忙服务”作为一种“新业态”也一样,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切不可逾越“法律”界线,成为一种“帮凶服务”。

先拿“帮忙刷单”来说吧!刷单是一种严重的“作假”行为,既有违事实,又损害信誉,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帮忙服务”提供这样的“服务”,显然是一种“助纣为虐”。再拿“帮忙骂人”来说!骂人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如果“帮忙服务”提供这样的“服务”,不仅有损服务“初衷”,更有损服务“形象”,而且,也涉嫌违法。可见,如果“帮忙服务”提供“刷单”“骂人”等服务,显然已逾越了“法律”界线,理应“叫停”。

因此,笔者以为,对于“帮忙服务”行业,不能任其游走在“法律”边缘。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尽快制订相应的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帮忙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范畴、服务种类等,促使“帮忙服务”行业步入正轨。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那些逾越了“法律”界线的“帮忙服务”,既要及时“叫停”,又要给予“处罚”,不妨通过“罚单”“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机制,倒逼其遵规守法,在“法律”界线之内切实履行好服务契约。

当然,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需要提供“帮忙服务”者,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要在法律的界限之内寻求“帮忙服务”,切莫甘当“助推手”,与“帮凶服务”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干一些违规违法的“帮忙服务”。如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笔者相信,只要把“规范行业标准”和“从严从重处罚”两者相结合,再辅以需要提供“帮忙服务”者的“不助推”,就一定能促使“帮忙服务”行业健康、有序、良性的发展,从而使其越走越好,既发挥其正向作用,又更好地为大众提供“帮忙服务”。

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通讯员:廖卫芳 

(责编:李伦)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

相关新闻
  • 赛课评比促成长 魅力课堂展风采:真武小学校
  • 在音乐剧《三星堆》中读懂世界共通的语言
  • 新时代教学变革中教师角色的定位
  • 以养老项目之名行传销活动之实,判刑!
  • 我国将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推进招
  • 人脸识别信息应用的准入审核制度初探
  • 牛蝇定律:有压力,才有动力
  • 2023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启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2023新年贺词
  • 法官的底线
热门排行
  • 1“顶流”小学37个家长联名驱逐女孩,谁该反
  • 2练好业务内功,干好纪检监察工作
  • 3新年到来,《歌唱新时代》
  • 4感动中国,致敬每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 5学思践悟“两会”精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 6彭清华在人民日报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 7货车司机自残,清城回应也需有作为
  • 8准确把握党史学习的科学方法
  • 9集资修路让死人交钱,缺的是哪门子德?
  • 10掌管“天下粮仓”张务锋落马说明啥?

关于儒经网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红墙信息 | 备案号:蜀ICP备16001277号-1

评论员投稿邮箱: 儒经网 黄晨灏< 499109669@qq.com >

儒 经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6-2025 by www.sccsb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