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潘绪宏通报了违反进出京疫情防控要求、逃避正常检查的典型案例。其中提到,某女于今年8月起,多次要求他人通过电脑软件伪造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目前已被海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而此前一天,荣某新驾驶一冷链车辆在进京路程中,被发现核酸证明系伪造,也被公安机关拘留。(10月29日《新京报》)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为了有效防控疫情的传播、扩散和蔓延,各地除了亮码、测温等常态化防疫检查外,一些涉疫地区还对民众进行核酸检测证明进行检查,其目的就是尽快尽早摸排疫情,确保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人为了躲避防疫检查,竟然耍小聪明,故意“伪造核酸证明”,以求“蒙混过关”。但殊不知,“伪造核酸证明”后果很严重,不但害己,而且害人。同时,这也给疫情防控工作“添堵”“添乱”。可以说,“伪造核酸证明”也是一种“防疫病毒”。
此次,北京市公安局通报了两起“伪造核酸证明”典型案例,当事人均被“拘留”处罚。笔者以为,这完全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同时,“伪造核酸证明被拘留”案例,也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是一堂实实在在的防疫警示课。
笔者以为,打击“伪造核酸证明”违法行为,就应“从重惩处”。一方面,疫区各卡点防疫检查人员应严格把好“检查关”,一旦发现“伪造核酸证明”行为,应第一时间控制伪造人,并及时上报,绝不能让其成为“漏网之鱼”,导致疫情的传播、扩散和蔓延,威胁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另一方面,对于故意、恶意“伪造核酸证明”行为,执法部门应给予从严从重处罚,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姑息,绝不纵容,让其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按实出具“核酸证明”。同时,要鼓励广大市民对故意“伪造核酸证明”的不法行为进行积极大胆的检举揭发,让“伪造核酸证明”行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而有效打击“伪造核酸证明”违法行为。
当然,还应跟进“普法”宣传和教育,让每一位民众知晓“伪造核酸证明”既是一种害己害人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促使广大民众实事求是地出具“核酸证明”,不故意“伪造核酸证明”。
自去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各地公安部门已从严从重处罚了一大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诸如:擅自逃离隔离点、伪造健康码、伪造核酸证明、散布疫情谣言,等等,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但愿通过“伪造核酸证明被拘留”这一典型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学会敬畏法律,敬畏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做到不伪造核酸证明,既做好自我防疫保护,又为国家防疫工作尽心出力,切忌给疫情防控既“添堵”又“添乱”。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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