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一起妻子帮助丈夫隐匿受贿所得,拒不交代涉案赃款去向的案例。纵观历年案件,我们可以看到由父子配合、夫妻搭档、兄弟姐妹配合、亲属掩护等方式产生的“家庭式腐败”案件不在少数,引人深思。(12月14日《云南日报》)
近年来,在全国各地的反腐败斗争中,有不少党员干部,甚至是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因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而被摘掉“乌纱帽”,送上审判席,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干部之所以走向违法违纪的深渊,无不与家有“贪内助”“钱内助”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些干部平时放松对家属的要求和教育,对家属打着旗号以权谋私的行为,不闻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里应外合,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这些干部的做法,不但严重违背了党的宗旨和纪律,而且也败坏了党的形象,影响了干部领导的声誉。近年来,每年都有一大批党政领导干部被送上被告席,摘掉“乌纱帽”,不就是因为他们家有一位“贪内助”“钱内助”吗?
有道是:“家人不廉,为官不清。”因此,笔者以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但要严以律己,遵纪守法,而且还要管好管住自己的家属,要与家属立“家规”,严格按“家规”办事。同时,身为干部家属,应牢记自己的身份,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多吹廉洁之风,多叙廉洁之语,争做一名“廉内助”“贤内助”。
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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