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经网 Sccsbbs.Com-媒体聚合门户·谈论影响中国
  • 首页
  • 中国故事
    •    北京故事       川渝故事       云南故事       浙江故事       企业故事       余刚讲酒故事   
  • 中国收藏
    •    鄢宏如讲古瓷       名家作品赏析       发雕发明家黄鑫   
  • 中国歌曲
    •    中国歌唱家       著名歌唱家汇   
  • 名人
    •    周德文经济理论       黄怡竞       郭喜林       蒲裕敏       吴烈       沈宏胜       全球征文       肖炎方       名人汇   
  • 黄晨灏文集
  • 文旅
    •    现代作家       旅游   
  • 社科
    • 法制
  • 华商走世界
    •    浙商走世界       川商走世界   
  • 经济
    • 科技
  • 企业
    •    康安诺股份   
  • 医疗保健
    •    冯端容讲养老故事       福美生物       新渔故事   
首页 > 法制 >

规范务实的工作方能为民服务

2021-12-19 | 来源:儒家经济文化网
小字号

近日,一张落款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图片显示,判决书中将江苏省南京市写为“安徽省南京市”。随后,建邺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该份网传判决书图片属实,是该院工作失误,已出具补正裁定。

针对此事件就有网友评论,“堂堂法院居然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实属罕见”“张冠李戴”“呵呵”等。此番言论,对法院人来说无疑不是一记重锤,起着时刻警醒的作用。

虽然法律条文也有相关规定,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可以出裁定书予以补正,但是正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已经让当事人看到了法院和法院人的“笑话”,所谓的亡羊补牢,已经为时过晚了。

究其原因,由于法院工作人员自身责任感不强、职业使命感薄弱、工作疏忽大意等造成了上述现象的发生。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司法审判权的地方,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代表着法律和司法的庄严神圣,为了不让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遭到了“破坏”、法院的司法权威性不受到“侵害”,为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我们不仅要从中分析原因,还要找出解决办法。

首先,要认清自身职业的社会影响力。法院的一纸判决,带给当事人的可能就是一生的影响,对其可能产生决定性的作用,也会是他们人生的转折点。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有一颗公正的心、要有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才能做出公正的裁判,使得群众信服,才能更好的服务群众。

其次,要严以律己,增强自身职业态度,办事认真负责,避免在工作上的随意性。同时,要做好仔细校对文书的工作,认清法律文书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谨小慎微,不要忽略细节问题,往往细节决定了一件事的成败。把小事做好,才能让群众放心办事,安心办事。

再次,有效管理时间,提升工作积极性,在做到完成工作的同时,还能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也是避免犯低级错误的关键,具备一定的办事能力,就更不容易出错。减少修正、补正,才能让群众信得过,靠得住。

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不仅要体现在实质处理上,同时也要体现在形式上,坚持做好一名法院人,才能不闹“笑话”,不成为网友茶余饭后的“谈资”。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 丁剑 

(责编:李伦)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

相关新闻
  • 赛课评比促成长 魅力课堂展风采:真武小学校
  • 在音乐剧《三星堆》中读懂世界共通的语言
  • 新时代教学变革中教师角色的定位
  • 以养老项目之名行传销活动之实,判刑!
  • 我国将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推进招
  • 人脸识别信息应用的准入审核制度初探
  • 牛蝇定律:有压力,才有动力
  • 2023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启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2023新年贺词
  • 法官的底线
热门排行
  • 1“顶流”小学37个家长联名驱逐女孩,谁该反
  • 2练好业务内功,干好纪检监察工作
  • 3新年到来,《歌唱新时代》
  • 4感动中国,致敬每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 5学思践悟“两会”精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 6彭清华在人民日报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 7货车司机自残,清城回应也需有作为
  • 8准确把握党史学习的科学方法
  • 9集资修路让死人交钱,缺的是哪门子德?
  • 10掌管“天下粮仓”张务锋落马说明啥?

关于儒经网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红墙信息 | 备案号:蜀ICP备16001277号-1

评论员投稿邮箱: 儒经网 黄晨灏< 499109669@qq.com >

儒 经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6-2025 by www.sccsb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