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生活必需品及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山西省太原市消协呼吁广大消费者对不法商家借疫情哄抬物价行为说“不”,并通过多种渠道积极提供线索,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疫情防控。(4月10日《太原晚报》)
据报道,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各地借“疫”哄抬物价不法行为此起彼伏,屡有发生。比如:有的商家借“疫”哄抬口罩价格,有的商家借“疫”哄抬蔬菜价格……少数商家利欲熏心,借“疫”哄抬物价,不仅有失商德,更有失公德。可以说,在疫情非常时期,商家借“疫”哄抬物价行为,既是一种“次生灾害”,又是一种“防疫添乱”。
但笔者以为,打击借“疫”哄抬物价行为,不能全靠消费者说“不”。虽然商家是否存有借“疫”哄抬物价行为,消费者是最有感知的,也是最有发言权的,但如果仅靠消费者说“不”,这显然很难达到遏制商家借“疫”哄抬物价的目的。
因此,笔者以为,打击借“疫”哄抬物价行为,更需“法律亮剑”。一方面,监管要“发力”。市场监管、消保委、物价等监管职能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借“疫”哄抬物价行为既要严督查,又要强监管,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借“疫”哄抬物价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法律要“发力”。执法部门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终身禁业”,甚至“追究刑责”等多种处罚机制,让借“疫”哄抬物价的无良商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
当然,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要加强对商家的诚信经营教育。相关部门不妨通过借“疫”哄抬物价被重罚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商家的诚信经营教育,要让每一位商家学会诚信买卖,自觉做到不借“疫”哄抬物价,从而既维护良好的市场销售环境,又维护疫情防控大局,不给疫情防控“添堵”“添乱”。
笔者相信,只有通过“法律亮剑”“诚信教育”相结合,再辅以消费者说“不”,才能形成合力,有效打击借“疫”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从而稳定疫情期间的市场物价,给消费者营造一个平稳、有序的消费环境。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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