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经网 Sccsbbs.Com-媒体聚合门户·谈论影响中国
  • 首页
  • 中国故事
    •    北京故事       川渝故事       云南故事       浙江故事       企业故事       余刚讲酒故事   
  • 中国收藏
    •    鄢宏如讲古瓷       名家作品赏析       发雕发明家黄鑫   
  • 中国歌曲
    •    中国歌唱家       著名歌唱家汇   
  • 名人
    •    周德文经济理论       黄怡竞       郭喜林       蒲裕敏       吴烈       沈宏胜       全球征文       肖炎方       名人汇   
  • 黄晨灏文集
  • 文旅
    •    现代作家       旅游   
  • 社科
    • 法制
  • 华商走世界
    •    浙商走世界       川商走世界   
  • 经济
    • 科技
  • 企业
    •    康安诺股份   
  • 医疗保健
    •    冯端容讲养老故事       福美生物       新渔故事   
首页 > 法制 >

“制售毒饺子获刑六个月”具有严厉警示意义

2022-04-20 | 来源:儒家经济文化网
小字号

商家为了让饺子皮紧致有卖相,竟在制售过程中掺入硼砂,使家常食品变成有毒食品。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纪某因在生产、销售的饺子皮中违法添加硼砂,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支付10倍惩罚赔偿金1.5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4月19日《人民法院报》)

仅仅为了让饺子皮紧致有卖相,商家竟然在制售过程中掺入硼砂,这不仅有违商德,更是拿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当儿戏。而且,这也是一种食品犯罪行为。因而,纪某既“被判刑”“处罚金”“10倍赔偿”,又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可谓是罚当其责,罚当其罪,完全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同时,“制售毒饺子获刑六个月”也无疑具有严厉警示意义,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其他经营者的一种警示和威慑。

眼下,一些无良商家为了自身经济利益,竟然不顾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视食品安全如儿戏,明知这种添加硼砂的饺子皮是有害身体健康的,却依然“我行我素”“胆大妄为”,简直可以用“利欲熏心”来形容。

因此,笔者以为,打击类似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法律亮剑”。一方面,监管要到位。食安、工商等监管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把监管工作纳入到常态化工作之中,做到“监管无空挡”。另一方面,执法要从严。相关执法部门要对恶意添加有毒添加剂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采取“黑名单”“高额罚单”“终身禁业”,甚至是追究刑责等方式,让无良店家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以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同时,还应设立举报奖励制度。要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大胆地对类似“制售毒饺子”的不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让这些无良商家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其无立足之地。

但愿通过“制售毒饺子获刑六个月”这一典型案例,能警示更多的商家要树立“食品安全至上”的经营理念,学会“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切莫把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视如儿戏。否则,面临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重处”。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通讯员:叶金福 

(责编:李伦)

        儒经网"华商走世界"线上线下交流平台,战略合作单位:浙江省浙商投资研究会;西湖书院;
        联系人:黄女士 微信号:17364845380

相关新闻
  • 赛课评比促成长 魅力课堂展风采:真武小学校
  • 在音乐剧《三星堆》中读懂世界共通的语言
  • 新时代教学变革中教师角色的定位
  • 以养老项目之名行传销活动之实,判刑!
  • 我国将制定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推进招
  • 人脸识别信息应用的准入审核制度初探
  • 牛蝇定律:有压力,才有动力
  • 2023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启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2023新年贺词
  • 法官的底线
热门排行
  • 1“顶流”小学37个家长联名驱逐女孩,谁该反
  • 2练好业务内功,干好纪检监察工作
  • 3新年到来,《歌唱新时代》
  • 4感动中国,致敬每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 5学思践悟“两会”精神,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 6彭清华在人民日报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 7货车司机自残,清城回应也需有作为
  • 8准确把握党史学习的科学方法
  • 9集资修路让死人交钱,缺的是哪门子德?
  • 10掌管“天下粮仓”张务锋落马说明啥?

关于儒经网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红墙信息 | 备案号:蜀ICP备16001277号-1

评论员投稿邮箱: 儒经网 黄晨灏< 499109669@qq.com >

儒 经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6-2025 by www.sccsb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返回顶部